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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爱心社助学流程、相关事项及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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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3 14:55: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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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爱心社助学流程、相关事项及规定

                        (讨论稿)


助学流程:

取得贫困生名单——>走访核查贫困生具体情况——>审核确定待助贫困生名单——>公布待助贫困生名单,寻求资助——>确认资助后,核查资助款到位情况——>定期回访并公示上报




一,贫困生名单资料的来源如何取得、核查

1,取得名单:根据我们既往的经验,贫困生的资料名单一般从学校、工会、妇联、身边传闻这几个方面取得。

2,核查贫困生学习情况和品行:志愿者必须到学校、班级找学校政教处、本班级年级主任、本班班主任了解情况,并详细记录。同时将助学调查登记表交付学生本人填写清楚家庭成员名字和家庭详细情况,再由校方写明实际情况。

3,核查贫困生家庭情况:根据学生住址,到学生所在村或居委会,找村委会或居委会了解情况,并请村委会或居委会写出证明。再到学生家里进行走访核查,同时向左右邻居了解其家庭情况。




二,必须掌握和上报的资料:

1,每个贫困生拍摄正面照一张、侧面照一张,家庭情况内外照片至少各一张。

    为尊重贫困生隐私和肖像权,贫困生正面照不予公开,只做存底备查。资助人认助后,可以将其认助的贫困生正面照传与资助人看。

    贫困生侧面照和家庭情况照片必须公开,接受大众监督。

2,如下资料必须掌握并上报:

    学生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家庭住址;住址邮编;

    就读学校;学校邮编;校长姓名及电话;班级;班主任姓名及电话;学习情况;

    家庭成员的姓名、年龄、健康状况、劳动(学习)情况;家庭情况;学生学习费用及生活费用情况;

    校方是否有减免?是否接受过其他资助?资助金额多少?是什么性质的资助?长期还是一次性的?

    学生本人是否同意公布资料(不同意者在公开上报和公示时,将其姓名和详细地址匿名处理);

    走访者姓名;走访者意见;走访日期。


三,助学走访时注意事项

    1,根据具体情况,志愿者自己选择是以社会调查名义还是助学调查名义进行走访核查,切记:无论是在校方还是在家长面前绝对不要满口承诺说一定给予资助。

    2,与孩子交谈时必须注意方法,要呵护并鼓励孩子。不得伤害孩子自尊心,也不要助长了孩子的依赖思想。志愿者走访和回访过程也是给予孩子心灵温暖的过程,要以亲人、朋友的姿态出现。

    3,在走访核查过程中发现学生资料不属实,不属于贫困生行列的一律取消资助资格;发现有学生品行不好的,取消资助资格;发现重复资助情况严重的,取消资助资格。

    4,志愿者走访时费用自理,不得接收校方或家长的馈赠,路途遥远而不得不在村民家吃饭者必须缴纳餐费。

四,资助款到位情况核查和回访注意事项:

    1,资助款建议还是由资助人自己直接汇款给贫困生本人。若有特殊情况,资助人委托志愿者代为转赠的,志愿者必须将资助款一分不少地交给贫困生,并将赠予情况公开、赠予现场拍照存底,贫困生本人签写收款收条,班主任和年级主任都要在收款收条上签字,学校盖章确认。收款收条复印一份存底,原件寄给资助人,以避嫌疑。

   2,直接汇款给贫困生的资助人通知说已经汇出资助款后,志愿者要负责核查资助款到位情况和时间,并在回访帖上予以公布;

   3,志愿者在核查确认贫困生收到第一笔资助款后,要与贫困生进行交流,建议贫困生与资助人建立书信联系。若有资助人自己提出不愿意和贫困生建立直接联系的,则建议将信件交给志愿者自己保管,并将学生信件选择合适时机做匿名处理后在网上公开,也是一种鼓励和监督。

   4,每学期必须至少做一次回访,将学生学习情况公开上报在“回访上报帖”中,以供资助人查看和公众监督。

五,资助来源的取得和相关规定

   1,爱心无界限——湖北爱心社每一个会员都有为本社所走访并确认需要资助的贫困生寻求资助的义务。

   2,通过网络和口头宣传等各种办法,适时宣传湖北爱心社的助学活动,阐述湖北爱心社的走访、核查、回访等具体规章制度,争取社会各界爱心人士的支持和信任。

   3,资助人若未指定必须资助某地贫困生,就建议资助人从湖北爱心社公布的待助贫困生名单中选择资助对象。

   4,走访上报贫困生名单过程中,资助人若已经确定认助某学生,均要立刻公布,以避免造成重复资助。

   5,若资助人确认资助后,发现贫困生有被重复资助情况或重大品行缺失情况,则应立刻向资助人说明情况,取消该生资助资格。

   6,资助人因特殊情况停止资助的,志愿者在查明情况后应将实际情况及时上报助学部,助学部在核查属实后,应将该贫困生纳入下一批待助贫困生名单当中,继续寻求资助。

   7,截止2010年年底止,建议资助金额是:小学每学期300元,初中每学期400元,高中每学期500至600元——建议资助金额在遇到整体经济形势变化会有变化,比如经济增长、物价上涨比例太大,则建议资助金额也会相应增长。具体数额将在每一批待助贫困生名单公布时做明确规定。

     资助人主动提出增加资助金额的,志愿者要本着为双方负责的原则,根据具体情况给予资助人中肯建议:确实因贫困生家庭极度困难又再无其他经济来源的,可以建议增加资助金额;若无增加资助金额必要,也必须向资助人说明具体情况和理由。

   8,志愿者有责任告诉双方:贫困生与资助人书信来往时,不得自行向资助人提出额外金钱物资的要求;资助人若遇到资助对象提出其他额外资助要求,应转告志愿者,由志愿者核查具体情况后再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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