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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文记忆之《中国需要有良知的“人大常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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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9-6 10:36: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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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文记忆之《中国需要有良知的“人大常委”》

中国需要有良知的“人大常委”(原创首发)  http://bbs1.people.com.cn/postDetail.do?&weihutest=1&id=113598159

强国社区>深入讨论

阅读(409) 回复(3)  2011-11-05 12:14:42


中国需要有良知的“人大常委”       

作者: ctz4221141   关注  于 2011-11-05 12:14  发表



中国需要有良知的“人大常委”

-----闲说《全国人大常委称楼市限购政策太严厉》



据悉,“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吴晓灵在审议保障房建设和管理工作情况报告时表示,目前的公租房建设政府包揽太多,要发展租赁市场,应调整小产权房政策及过于严厉的限购政策。”。她解释说,“现在的住房保障制度从原来的货币化道路又回归实物分配,有点走回头路。主要是这次提出把公租房作为保障房建设重点,我认为这是一种倒退。”。吴晓灵认为,过于严厉的限购政策影响形成更多的市场化出租房屋,也应进行调整。她表示,调控房价应抑制对房屋的过度投机,而不是抑制老百姓的投资性购房。“没有多余的投资房,租赁房市场就全由政府背起来,这是不可能的。”。对于楼市,吴晓灵主要有两个观点,其一是“现在的住房保障制度从原来的货币化道路又回归实物分配,有点走回头路。主要是这次提出把公租房作为保障房建设重点,我认为这是一种倒退”,其二是“调控房价应抑制对房屋的过度投机,而不是抑制老百姓的投资性购房”。第一个观点的落脚点在于“这是一种倒退”,什么样子的倒退呢?是“从原来的货币化道路又回归实物分配”,国家应该一切以钱为基准。第二观点告诉我们,房子不是住的,是“老百姓的投资”。
其实,关于房子的事,这几年吵得厉害,从1978年前后每平方米百来元的造价,到现在北京说是降价了,“惊现每平方米13000元”的造价,也确实体现了高速的经济增长率。真是值得唱唱赞歌的。不过,房子“从原来的货币化道路又回归实物分配”这个词汇中的“回归实物分配”到房子的“货币化道路”似乎时间并不很久,按照百度文库中的说法是“1998年国家停止福利分房实行住房货币化”,也就十几年的光景。当时国家给的许诺是老百姓可以很方便的住上好房子了。当时存在的老百姓,开始也觉得国家做了件好事,毕竟自己有了自己的房子,按照这位人大常委的说法是老百姓有了“投资”。可是,经过房子的市场化经营以后,老百姓需要更新居住环境,就是要住好一点的房子,结果发现自己根本更新不起。房子的价格如雨后春笋,节节拔高,可是工资呢,总是按照市场规律,国家这么多人,有的是劳动力,总是像蜗牛爬树,慢慢腾腾。现在,一些人中的一个人可以拥有680套房子,不少人的居住条件还没有32年前宽绰。一部分人确实受益了,大多数人困难了。有消息说,国家最富有的人,一个是股神,再一个就是房产大亨。我们现在是“建立了符合市场经济体制的法律体系”,相信这个让房产大亨最有钱,是通过人大表决了的。这里发生了个问题,我们的人大是谁的?都是由谁组成的?
当然,因为房子苛责人大,似乎有失公允。对于房价过快上涨,老百姓吵得厉害,国务院采取措施“抑制房价的过快上涨”,相信人大也是同意了的。这个吴晓灵虽然是个常委,他的意见,未必能够代表整个人大的意思。还是理解为他个人的意见为妥。因此,评述也仅限于和这位常委讨论。按照百度人物名片的说法,吴晓灵原是人民银行副行长,一直从事金融工作。从他的简历和成果看,没有见到涉及房地产的事情。也没发现当什么房地产商的顾问之类的东西,怎么在审议房地产的时候,就会有此宏论呢?思来想去,大概有一种解释是可能的,就是“钱”。一辈子和钱打交道,对于钱生钱的道理,比老百姓高明得多了去了。房地产从“1998年”开始,房地产商从房子上获得的收益,比他的工资不知道要高出几千亿倍,从爱国的角度--一位全国人大的常委也不好说人家不爱国吧,也许他认为只要国家钱多了,国家就可以立足于世界民族之林了。最近,人们在吵我们的经济实力已经跃居世界第二,有人据此分析出某某年可以超过美国,成为世界老大。相信这个判断,吴晓灵自己也不会认可。毕竟就是在这个时候,美国要重返亚洲,明里暗里插手南海事务,日本也是叫嚣着,越南菲律宾正在和我们角力,连印度也掺合了进来,大有八国国联军“进入”北京之势,在这个状态下,如果认为钱可以强国,那除了纯粹的傻子,就只有美国贼了,相信我们的人大常委不会如此的。那会为什么呢?
就是良知!
你不能说吴晓灵没有良知。据悉,上海的房地产商要降价卖房子了,就有已经买了房子的人阻挠降价,说是上海就禁止房产商降价销售。如果站在已经买了房子的人的角度考虑,站在现在一个人拥有“680”套房子的这一份人角度考虑,批评“过于严厉的限购政策”无疑是有良知的。道理很明白,如果不限购,现在虽然房价高得离奇,一些要结婚的年轻人,就是所谓的“刚性需求”,也是要买房子的,开发商依然会囤房居奇,生千方想百计造成房子货源的紧张局势,房价依然会高速上涨,那些温州炒房团之类的投资性住房,自然会有高的多的收益。这些人是会觉得这位人大的常委真是他们的大救星。你能说,他没有良知吗?虽然网上总在说什么专家教授之类在他们的本职工作之外,都有许多的各大企业的顾问等的兼职之类,都有远远高于他们的科研收益的收入,人们也总是把他们称之为这些企业的代言人,都是对这些企业老板具有很高良知的人,虽然草民百姓骂来骂去,可是这毕竟是我们的人大通过法律表决,是合法的活动,谁让草民百姓没有这个做高档兼职的本领呢?纵然这样,姑且认为草民百姓骂的有道理,可是也没发现这位人大常委有所谓的兼职啊,特别是没发现有房地产方面的兼职。所以,没有理由说这位常委就是房地产商的代言人,自然没有理由说他没有良知。
良知是个什么东西呢?笔者不才,自然无法知道这个,只好求助于百度。百度百科说“良知,是人的一种天赋的道德观念,就是孟子所说的“不虑而知”,王阳明所说的“不假外求”,是生而知之,而且是“被圣灵充满”的优良之知。王阳明所谓“良知”,“只是个是非之心”,也就是“天理”、“天则”、“道”。他说:“鄙夫自知的是非便是他本来天则”,“良知即是道”,“良知即是天理”。”,看来看去,这是我们这个民族自己的东西,没见到西方世界有个什么说法。自然不能认为是可以表述的。用来表述在这位人大常委的身上,恐怕有辱“《华尔街日报》两度评为“年度全球最受关注的50位商界女性”。2006年和2007年,吴晓灵又被美国《福布斯》两度选入“全球最有影响力的女性”排行榜”身份。没有办法,继续找,就找到了《何怀宏-倪梁康/关于良知的通信》,总算有个对得起这位人大常委身份的文章在。按照何怀宏的说法,“什么是良知?康德在《未来形而上学导论》回答说,良知就是判断正当与否的普通理智,而普通理智则是指一种具体认识和使用规则的能力,和抽象认识规则的思辨理智能力不同,它总是需要一个来自经验的例证。”,何怀宏继续说“良知何以为“良”?无论“自知”还是“共知”?这“知”又是要“知”什么?或即便知道要“知”什么,又何以得知自己已“知”?因为,作为“良知“之“知”,这种“知”应是一种“道德”之“知”,而且严格说来,它不仅是一种“涉及道德”之“知”,还是一种“合乎道德”之“知”,我们所要知的也就是何者为“善”、何者为“恶”、何者为“正”、何者为“邪”了。在“良知”的意识中,内在地隐藏着一个道德的标准、道德判断的最后根据问题。所以,从逻辑上说,良知何以为“良”的问题应当是优先于“自知”还是“共知”的问题的。作为“良知”的这“知”也就是要“知良”,在传统社会中,这“良”是与人生价值、终极关切紧密结合在一起、是正当受善支配的“良善”,而在现代社会里,我理解这“良”首先和主要是有关道德行为或行为规则的正当,这样,这“良”就有一个首先需要界定的问题。”“良知何以为“良”?我并不奢望在这里就能回答这个问题,但却想指出:这个问题要比别的问题更为重要、更为优先。而且回答这个问题的主要方向应是指向“共知”而非“自知”。即“良知”应当是具有某种超越个体、自身的一种客观普遍性的,就像古人常常合在一起说“天理良心”、或者径直说“天良”。
”。
从查阅的资料大体可以判断,吴晓灵的良知应该是基于康德的关于良知的说法。“良知就是判断正当与否的普通理智,而普通理智则是指一种具体认识和使用规则的能力”,这个普通理智“总是需要一个来自经验的例证”。比如说吧,二战以后,美国发展很快,人家实行的是市场经济体制,于是我们就要屁颠的的跟着学他,就是最好的解说。我们现在实行的是市场经济体制,这个“正当与否的普通理智”就必须符合市场经济体制的“具体认识和使用规则”,这个最普通的“理智”的核心是人是自私的,人必须为自己活着。在这个基点上形成的法律体系,自然是必须为我发财扫清障碍。所以国家调控房价,不管按照中国人的天理理解良知如何,均在“这是不可能的”范畴之间,是没有什么值得讨论的。国家那么多人没有房子,那么多人买不起房子,这是康德的良知所必须的,也是存在一个人拥有680套房产的基础。记得有部电视连续剧《蜗居》的,有一位秘书长的人,说的很好,大意是说“资本本来不是小民百姓玩的东西,可是总离不了作为陪衬的角色”。国家目前的调控应该属于不让老百姓离开作为陪衬的角色,挤点房产泡沫,平一下民愤,应该是明智之举。不然,老百姓都不玩这了,试问资本的拥有者,还从哪里赚钱呢?我觉得吴晓灵的良知应该升华一点,哪怕是一点点也好,不要一对资本采取点措施,就起而反对。不是有个说法吗?叫做《退一步进两步》。没有指望吴晓灵能够按照中国的关于良知的解说去做,但是那位何怀宏的意思,似乎“良知”应当是具有某种超越个体、自身的一种客观普遍性的,就像古人常常合在一起说“天理良心”、或者径直说“天良”。”。”,也许国人更喜欢这种观点,毕竟是中国人嘛!
中国人讲究“天理良心”,也不排斥个人发财。所谓“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是也。也不排斥市场经济体制,毕竟国家除了从1949年新中国成立到1978年前后的计划经济体制三十年一直是市场经济体制发展过来的。中国人的“天理良心”的概念恐怕运行了几千年。只是国人希望钱要赚,不要害人。符合市场经济体制但是害人的事,许多年以来,总是经常的发生着,有人责难与监管不力。这个说法不能说没有一点道理。如果有了害人的企业家,国家一律杀了了事,相信这个害人会少得多,但是据说违背了天理,人的生命是第一位的。国家也在吵要废除死刑,但是对于被赚钱中害死的人来说,难道就有了天理吗?古人说,“杀人安人,杀之可也”,也许杀了那些丧尽天良的人,能够免除多数遵纪守法的人受到伤害,这不是最大的天良吗?对于监管,邓小平同志有过精彩的论述,大意说是公安部要求增加编制,小平同志说,给你增加编制还不知道要增加多少监管他们的人的编制。在人人都想发财的社会里,在人被异化为钱的化身的社会里,监管自始至终都会是缺位的。没了良心的社会,何来监管啊!负责监管的人,又有谁来监管呢?
吴晓灵常委对于国家调控房价有意见,说是“我认为这是一种倒退”。究竟是进步还是倒退,这个争论扯不清,就不去说它了。我们目前在市场经济体制的前面加了个“社会主义”四个字,就是有约束的市场经济体制。这个约束就是“宏观调控”。房价“过快上涨”的时候,吴晓灵常委没发现发什么议论,国家弄得“贫富差距”了,中央也不得不坐下来讨论的时候,吴晓灵常委也没见做做房地产上的工作,避免诸如“华尔街的贪婪”的现象发生,到了国家的人要么被业主折磨死,要么被穷人杀死的时候,国家不得不采取措施了,这位吴晓灵常委发话了,真是好看得可以。如果说我们没有被世界接受为“市场经济体制”国家,国家搞宏观调控,那西方世界那么民主,美国对于“占领华尔街”的人,为什么也要抓人呢?美国这个国家机构为什么还要存在呢?欧洲为什么要拯救欧盟中的一些国家呢?他们都是完全的市场经济体制国家,是我们的楷模,何不任由资本泛滥呢?看来,吴晓灵常委只认得市场经济体制这几个字,不知道这个体制也是需要约束的!毕竟我们经常说市场经济是个协约社会,这个协约就是约束。只记得市场,不记得协约,只取自己需要的,不愿意约束,连康德也不如。
我们国家需要有良知的人控制国家,这些人应该按照中国人理解的良知管理管家。国家应该不只是为钱存在着,而应该是为“自主创新”而活着,只有这样,国家才会在不远的将来,成为世界重要的一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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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糊涂虫

按照现在的选举方式,能选举出有良知的代表吗?


ctz422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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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0) 1楼 2011-11-05 12:59:30回复

挂羊投卖苟肉

标题改为:中国需要经《民选程序产生》的“人大代表”


ctz422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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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0) 2楼 2011-11-05 13:59:41回复

海滴:

白搭。不论怎么产生的代表只要能代表人民意见就中,很多代表不能代表人民就是因为他们只能代表自己在那儿发表谬论。
发表于 2022-10-10 11:40:5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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