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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论语,想公益:不要想“我能为社会做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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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25 10:15: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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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一句话叫“不要想社会能为我做什么,要想想我能为社会做什么”。这句话当然很对。但为社会做事,如果仅仅是想“我”能做什么,会有很多限制。  
  “我”能做的未必很多啊。就说关爱山区学生吧。捐钱?我住在城市离山区远,不熟悉情况。支教?不是教师的没寒暑假。我只会画画,捐给贫困生也用不上。我只会写论文,更用不上。所以,可能多年过去,什么事也没做了。         
  那可以怎么想呢?可以想我跟别的人配合,能做什么事;有了一个团体,我可以在团体里做什么事。这样自己的专才和优势就能发挥了,和需要自己帮助的人就能对接了。社会上有了促成人才组合的渠道,有很多这样的专业公益团体,对接就更为方便。那时会发现自己能做的事情太多了,简直忙不完。一个住在农村的人,没钱没资源,和别人联手合作,也能做不少事。如城市义工助学,学者调研文化遗产,他都可以发挥熟悉基层的优势起到不可替代的作用。
  儒家的核心价值观体现在“仁”这个字上。仁者,二人也。儒家特别强调人的群体属性,认为单个的人不是完整的人,必须在人群中求为一人。这个道理很深,很有用。人生活离不开群体,做事同样离不开群体。不同的人各有其优长,如果能与适当的人适当配合,一加一不等于二,可能等于十,再加个一等于一百。个人做事是如此,群体做事也是如此。如做慈善,知识分子有思想,善写作善社交,但缺乏经济能力和行动力。如果能与商界人士和基层义工配合,能做的事情会多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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