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云凌空 发表于 2008-6-6 07:43:37

[转贴]义务工作的概念和理解

义务工作的概念和理解
一、义务工作的定义:
   义务工作是指任何人志愿贡献个人的时间及精力,在不为任何物质报酬的情况下,为改善社会服务,促进社会进步而提供的服务。
 二、义务工作的特征:
   志愿性 无偿性 公益性 组织性 业余性
 三、积极看法:
 1、每个人都有参与社会事务的权利和促进社会进步的能力,同样每个人都有促进社会繁荣进步的义务及公民责任。参与义务工作是表达这种"权利"及"义务"的积极和有效的形式。
 2、在服务他人,服务社会的同时,自身也得到提高、完善和发展,精神和心灵得到满足,因此,参与义务工作既是"助人",亦是"自助",既是"乐人",同时也"乐己"。
 3、参与义务工作,既是在帮助他人,服务社会,同时也是在传递爱心和传播文明。
 4、义务服务个人化、人性化的特征,可以有效地拉近人与人之间的心灵距离,对缓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稳定有一定的积极作用。
 四、片面观点:
 1、认为从事义务工作是慈善为怀,乐善好施的表现,把义务工作看成一种单方面的施予。
 2、认为义务工作只是为了减轻专职人员的工作负担,把义务工作当作"廉价劳动力"
 3、认为只有那些不愁衣食及有大量空余时间的人,才有资格或才会参加义务工作。

安郎 发表于 2008-6-27 22:17:38

罗晰月年龄
中信证券
山东科技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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