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事者 发表于 2011-5-18 20:36:36

请你回答

现在拥有者承认不是自己制作的车子,狡辩说是自己买来的。丢失者认出该车是自己的。丢失者报警后。现在警察是否应该没收该车子呢!!为什么警察不没收,反而让现在的拥有者和丢失者相互协商。丢失车子的是外的认。现在拥有车子的是柴湖人。据可靠消息:这种情况警察应没收该车子。而柴湖的110为什么不这么做?以事论事!请看贴者踊跃发言。。。
   让外地的商人在柴湖镇有个好的环境为柴胡人民服务!

男人河 发表于 2011-5-18 21:55:42

如属实,公安是应该介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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