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路上 发表于 2008-6-4 23:31:34

是给阿贼发短信还是~Syct29a

安郎 发表于 2008-6-4 23:33:09

:dabin8
别睡呀!
继续!

武林风 发表于 2008-6-5 08:36:58

肯定是发短信,你不会直接打电话给他吧?

安郎 发表于 2008-6-5 14:20:31

快点呀!在等着呢!

霸气苍穹 发表于 2008-6-5 14:33:34

不要着急,
上班要专心工作,
下班了再继续进行。
你们上班都这么好的啊,想怎么玩都可以啊,
小心老板扣你奖金!

安郎 发表于 2008-6-5 14:51:57

才不怕呢,有业绩老板才不说你呢,睡觉他都不管!

霸气苍穹 发表于 2008-6-5 15:54:34

我也当一次神探(真实的故事连载)

既然选择摊牌,我就要和他正面交锋,我决定直接打电话给他.
其实,我也有所顾及,担心万一打草惊蛇,即没有达到我的预期目标,又惊动了对方,会使他隐藏的更深,钱就更没希望追回了,到时候我就很被动了.受害者也许会不理解埋怨我,而到那时候再去派出所,那些警察就更有理由推委我们了.
经过深思熟虑,我还是决定自己打电话给他,事情已经进展到这个地步,我不可能放弃追查,再去指望那些警察,那不是我的个性,我得好好做做准备工作,第一个电话,我一定要成功切中要害,打破对手的心理防线,否则就失败了一半.
有了明确的决定后,我马上着手准备一些材料.

霸气苍穹 发表于 2008-6-5 16:00:38

我也当一次神探(真实的故事连载)

我先上网搜索了国家法律对盗窃罪的处罚标准:
盗窃罪
[释义]
本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地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刑法条文]
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
(二)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
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三款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霸气苍穹 发表于 2008-6-5 16:03:09

我也当一次神探(真实的故事连载)

[相关司法解释和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998.3.10法释[1998]4号
为依法惩处盗窃犯罪活动,根据刑法有关规定,现就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三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如下:
(一)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五百元至二千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二)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五千元至二万元以卜的,为“数额巨大”。
(三)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分别确定本地区执行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

霸气苍穹 发表于 2008-6-5 16:16:31

我也当一次神探(真实的故事连载)

从上面的法律条款就可以看出,我们的法律已经赶不上社会的高速发展了,按以前的规定,盗窃金额在500元到2000元就属于盗窃金额较大,但据我从派出所所了解到的情况,他们现在所认定的标准是一W元以上才认定为金额较大,才会立案调查.对于盗窃少量金额财物的,只能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条理第二十三条第一款偷窃、骗取、抢夺少量公私财物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可以单处或者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

安郎 发表于 2008-6-5 17:40:38

:dabin8 :dabin8

浮萍 发表于 2008-6-5 21:08:45

:dabin12 :dabin12 :dabin12

安郎 发表于 2008-6-5 21:50:54

我发现进来的人都要看下!

安郎 发表于 2008-6-5 21:52:12

这个帖可能要创造柴湖论坛目前为止最牛的帖了!
评为最调人胃口的帖子!

安郎 发表于 2008-6-5 21:57:38

我就快赶上你的发帖量了,就10帖!
我会紧跟你的!:dabin

霸气苍穹 发表于 2008-6-5 22:02:11

原帖由 艾子 于 2008-6-5 21:57 发表 http://bbs.dchbbs.com/images/common/back.gif
我就快赶上你的发帖量了,就10帖!
我会紧跟你的!:dabin
谢谢,谢谢!
要的就是 这个效果啊.
论坛重新开放后,我们的注册会员到现在才只有40多个,
如果人多的话,应该会盖的更高!
Syct27a Syct27a Syct27a Syct27a

霸气苍穹 发表于 2008-6-5 22:51:31

我也当一次神探(真实的故事连载)

在心里反复推演了几遍我要说的话,自己感觉差不多了,我就开始打电话了:
喂,你好!
你是谁?一个男的接的电话.
我是XX公司的XXX,
开门见山的我报出自己的公司和职务,
他问,你找我什么事?
关于我们公司有个员工XXX的银行卡被人盗用信息,充了话费的事,我想找你谈谈.
什么银行卡,我不知道.
我说,你先不要急于否认,听我把话说完.我既然能打这个电话来找你,你就应该明白了.我现在是代表公司来找你谈话,虽然我现在不知道你是谁,但是我可以肯定你就是我们公司的.公司现在的态度是只要你主动退钱认错,也不通过派出所,我们就内部处理了,你放心我可以以人格担保.你现在马上出来,我在公司前面的停车场,车牌号码是XXXXX,我在车里等你.
他说要想一下.
我一听有戏,他的心理防线已经有点松动了.我要乘胜追击,不能让他有多余的时间和自己做心理斗争.要一举拿下他.
那我给你15分钟时间考虑,15分钟以后你不来,就不是我来找你了,现在机会在你手中,我也可以告诉你,像你这样的情况,派出所抓过去,首先是退脏,然后拘留15天,罚款200元,公司对你的处理意见就是罚款500元,开除出厂.孰轻孰重你自己想了.
说完我就主动挂掉电话.

[ 本帖最后由 霸气苍穹 于 2008-6-5 22:54 编辑 ]

zyyz10 发表于 2008-6-5 22:56:00

你真能忽悠!!!!!

安郎 发表于 2008-6-5 22:59:20

呵呵,把那人给吓住了!

霸气苍穹 发表于 2008-6-5 23:04:06

回复 58楼 zyyz10 的帖子

这怎么是忽悠里,
首先这是真人真事,是我亲身经历.
要说忽悠,对付躲藏在暗处的坏人,
就是要抓住他们的弱点,连蒙带骗,还要加上恐吓,使他漏出马脚,然后撕碎他的心理防线,迫使其就范,乖乖的束手就擒,这就是劳动人民的智慧!
:dabin :dabin12 :dabin12
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查看完整版本: 我也当一次神探(真实的故事连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