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坪村民 发表于 2020-7-3 22:10:56

旧文记忆之《跟着止木先生说话》

本帖最后由 东坪村民 于 2020-7-4 22:11 编辑

旧文记忆之《跟着止木先生说话》


作者: ctz4221141   关注于 2009-08-22 07:58发表


跟着止木先生说话(1)

大于先生的【研究小岗】系列文章,终于有了系列的回应,是件值得高兴的事。小岗这个受到国家极力推崇的小村,有人研究它,从中找出值得学习的地方,是件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好事。不过,大于先生通过自己的研究,也看到了这个小岗村经验的值得思考的地方。这种带有思考性质的研究,我是觉得有必要的。国家这么大,小岗村的地理条件应该比那个所谓的大寨大队要差得多。大寨这个当时全国的典型被我们否决了,似乎没看到这么深入的研究的,否决了就是了。小岗村经验要想不走大寨大队的厄运,就要找出它的内核。人们学它的内核,就不会有不合适之虞。不至于出现自己没学好,找人家先进的毛病,说人家不先进的弊病的。

不过,止木先生今天是出了个引子,还没有正式[为小岗辩]。我觉得就有些和止木先生探讨的必要。

首先是这个题目,觉得先生太谦虚了。[为小岗辩]不好,为什么呢?小岗村是我们国家否定集体经济的一个国家级的先进典型,实行的是“家庭经营承包责任制”,措施是“分田到户”,是我们运行“市场经济体制”的基石。无需辩解的,国家在推广,又得了全国人民的衷心拥护,有什么值得辩的?难道先生心虚了,也觉得需要辩解吗?前不久,我们的总书记到了小岗村,似乎没有说小岗村有值得的辩解的地方,难道先生连总书记也不信任?先生所做的不应该是辩解,应该是理直气壮的写这个小岗。当然,要写得让人找不到漏洞,写得不闹笑话。国家不乏这样的人才,先生不知道有没有这个本事。

其次,觉得先生有些不慎重。按照先生的“老实说,对大于的。。。系列帖文,却没能全看和细看,大约点过“研究小岗”系列中的三五帖而已。”说法,先生是“没能全看”大于先生的东西的,更不用说“细看”了。按照先生的“从作“辩”的角度,把未曾说清楚的地方梳理一下,并尽量说说清楚”的意思,是要按照大于先生的没“说说清楚”的地方,“尽量说说清楚”的。既然如此,先生仅靠“大约点过“研究小岗”系列中的三五帖而已”,恐怕就不好实现自己的目标。此外,先生似乎惯于和美国人一样,实行“双重”标准的。先生说“在我看来,这所做的一切努力,精神固然可嘉,但却忘记了一个既在的事实,那就是,这30年来,小岗村的发展模式,已经遍地开花。所谓“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大江南北,还有多少不是“小岗”村,不是“小岗”人?”,就断定“真正的农村群众,对大包干是基本认同的”。难道当时的大寨模式“已经遍地开花”?我觉得,先生没有那个大于慎重。诚如先生所说大于先生的“研究”系列帖也有了43个”但是先生也只能“从对它的“血手印”的怀疑,到对“怕杀头”的否定,从对其人性自私的揭露,到对难跨“富裕坎”的羞辱,如此等等,无非是说,树立小岗村这个典型、采用和推广小岗村的发展模式,是改革开放30年来的一大失误。想来,大于“小岗研究”的最终结论,一定不会超离此范围。”去推论。一切结果应在研究之后做出,应该不错的。先生一定要在研究之前做结论,岂非不慎重?

真理是在“辩”中让人们明白过来的,希望止木先生真正的和大于先生“辩”一辩。百家争鸣嘛,有什么不好呢?

附:止木先生原文链接
http://bbs1.people.com.cn/postDetail.do?view=1&id=90328593&bid=2

[为小岗辩](1):开头的话
[ 止木 ] 于2009-01-15 17:54:28 上帖 [ 发短信 ] [ 表状 ]

标签: 小岗村 三农 大包干

  近来,大于网友一边在认真撰写“怀念毛老师的第x条理由”的“怀念”系列及其他时评,另一边,又将笔触伸及并锁定小岗村,连续推出了“研究小岗”的“研究”系列。截至本月15日,其“怀念”系列已上帖到了第380个,而“研究”系列帖也有了43个。显然,这种抓住众多网友感兴趣的热点题材、锲而不舍地深入挖掘的讨论方式和写帖风格,连同他的执着而率真、勤奋而多产的写手形象,一起构成了强坛深水区的一大看点,不能不让人刮目相看。
  老实说,对大于的一些短平快的时评我看了不少,但对这二个颇惹眼球、易获好评的系列帖文,却没能全看和细看,大约点过“研究小岗”系列中的三五帖而已。我觉得它们的一个个具体标题,已经基本将其个中消息披露无遗了。尤其在有关小岗村问题上,他虽然自拟总名为“研究”,貌似公正客观或比较中性,但其实际的写作目的与效果,却左不过是出于某种情结,用些皮里阳秋之笔法,对小岗村进行一番连珠弹式的揶揄、讥讽和挖苦,进而达到具体而微的逐一或彻底的否定罢了。
  大于在其“研究小岗”系列的每个帖子前面,都要不厌其烦地重复一段“写在前面”,除了标明他的“研究”方法是要“以其矛攻其盾”、“矛盾破则真相生”而外,也突出显露了他的上述写作动机。他说,“为了学习小岗村,所以要研究小岗村。……现在还搞不清楚到底要学习小岗村什么精神,……(所以要)先识别肯定小岗村方面材料的真假,再从真材料中总结我们应该学习小岗村什么精神”。就冲这语言的味道,也可以看出,他的全部着力点,恕我不客气地套用一句俗语说,就是要捉小岗蹩脚,看相关政策的笑话的。
  现在,大于的“研究小岗”的最后结论还没有出来,但我想,其实也没有多少值得期盼的新东西了。一个时期以来,网络上对小岗村的诸多质疑和鞭笞已经够多的了,即使胡总书记前不久去过了,十七届三中全会也从“基石”的高度作出“维稳”的决定,也没有堵住这网络之决堤似的“口水”。从对它的“血手印”的怀疑,到对“怕杀头”的否定,从对其人性自私的揭露,到对难跨“富裕坎”的羞辱,如此等等,无非是说,树立小岗村这个典型、采用和推广小岗村的发展模式,是改革开放30年来的一大失误。想来,大于“小岗研究”的最终结论,一定不会超离此范围。
  我觉得,要研究农村,前提必须是要熟悉农村,要研究小岗及其发展模式,还必须有过改革开放前的农村经历。否则,为了某个难舍难弃的情结或理念,硬是用九斤老太“今不如昔”的眼光来观照今日的农村现实,除了能够获享与主流话语之不同的一时之快,其实也不能解决当今农村的什么实际问题。在这一点上,大于当然是够条件的。在“研究小岗”的一个帖子后面,他曾不吝发帖专门回答过我的一个询问,说:“大于在农村以多种身份生活过,所以上上下下内内外外都知道一点。”这就清楚地说明,他不仅对改革开放后的农村很了解,而且对此前的人民公社时期也是有过一定不凡经历的。
  然而,我与大于在对待小岗村问题的总体判断上,还是无法谋同。这或许就与各自在农村时的身份和地位不同也有些关系。大于说,他“在农村以多种身份生活过”,于是,“上上下下内内外外都知道一点”,而说起这一点来我就自叹弗如了。我从一降生之为人,就是天生的贫农的后代,而当时,我的父母兄姊他们也都是地地道道的“社员”群众,这就注定了我是只能以一种身份生活过,而且只知道“下面”,不知道“上面”的。大于肯定当过至少大队以上的干部,而我对当时的大队干部们,内心里是充满敬畏甚至愤恨,不喜欢的。
  与此同时,我还这样认为,现在,大于也好,其他网友们也罢,尽管能够举出小岗村模式的诸多不是来,尤其大于,甚至不惜费九牛二虎之力,试图“研究”出小岗村的“谎言”和“假”的真相来,然后置政策制定者们于尴尬之地,然而,在我看来,这所做的一切努力,精神固然可嘉,但却忘记了一个既在的事实,那就是,这30年来,小岗村的发展模式,已经遍地开花。所谓“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大江南北,还有多少不是“小岗”村,不是“小岗”人?我曾不止一次地向当年的过来人们调查了解过,想不想再回到从前的生活?没有人点头称是。这也从一个侧面说明,真正的农村群众,对大包干是基本认同的。
  以上,就算是我受大于“研究小岗”系列帖文的启迪,而萌生的这个“为小岗辩”系列帖的一个简短的开头语吧。其实,我以前已经写过多篇相关帖文,现在再从作“辩”的角度,把未曾说清楚的地方梳理一下,并尽量说说清楚。只是有两点还需要说明,第一,在价值取向上,我会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法来说明一些过去的事情,但不会拘泥于小岗村的某些具体的细节,我认为那是没有多大意义的。第二,由于个人精力和水平有限,也不可能连篇累牍,估计八九个小专题即可收笔了。

东坪村民 发表于 2020-7-4 16:44:26

1 楼: ctz4221141   关注于 2009-08-22 09:38发表

跟着止木先生说话(2)

止木先生终于正式【为小岗辩】了。就是《[为小岗辩](2):别拿“温饱线”不当回事 》。看来这个止木先生还是很有本事的,切入点不错:“别拿“温饱线”不当回事”。
这个题目的选择,和大于先生一样具有高智慧。现在我们国家的大部分人是过了“温饱线”了,没有疑义。这样说话就有了底气。从先生的叙述看,几个大的事件还是符合国家当时的实际情况的。我们国家经历了和国民党的你争我夺的28年过后,于1949年建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接着就是肃清国民党的残余势力,大概用了一两年的时间。国家的西藏问题还没有解决,大概1951年吧,我们就和美国人(当时世界的看法叫联合国军)在朝鲜这块弹丸之地打了一架,这一架,一打就是几年。先生大概不会不知道,我们在和国民党争夺国家制度的时候,我们的国家成了个什么样子的。现在的战争比那个时候文明多了,大炮可以长眼睛的。可是那个时候不行的。就是现在,以色列打击哈马斯,看看那种满目疮痍,可以想象,我们国家当时的样子的。和美国人打架,不那么好打,人家飞机大炮,空中地下均占优势。我们小米加步枪,靠的是信念和智慧。现在有人认为那场架不应该打,不知道先生是不是赞同。我没有先生的军人的经历,不敢妄加评论。有一点是可以明确的,就是消耗了不少的钱财。国家内部呢,就是土地改革,合作化。我们想富裕,想强大的思想从中央到普通老百姓都是存在着的。当然,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国家从农民那里取得的比较多,靠农民的积累发展我们的工业。在统计上叫着“积累和消费”的比例关系。大概到了1966年,我们的原子弹爆炸了,接着氢弹也爆炸了,地球卫星也甩到了天上。至于国民,一直到1976年,人们按照定量消费粮食,谁也不允许多吃,确实是客观存在的。那个时候,由于我们没有“和世界接轨”,人家封锁我们,我们自己也生产不出很多东西,于是国人什么都需要票证,比如每人每年一丈五尺布票等等。这种情况就是先生所说的没有达到“温饱”的标准。其实,先生的辩解里也告诉了我这样的事实。先生除了控诉1960年前后,吃食堂以外,似乎没有认为,我们的生活有什么不“温饱”的。只是觉得没看见“万元户”而已。其实,那个时候“万元户”是有的,只是都不露富,或者说怕露富。这些“万元户”都是从集体获得的收入。
至于先生辩解的那个小岗村,是不是在整个“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都是那么穷,常年累月逃米要饭过日子,我是觉得诧异的。在我的人生经历中,那个时代我的家乡确实也接待过逃米要饭的,就是河南的一个地方说是遭了水了,民政部门出了证明,可以逃米要饭的。我们村也有一个人,叫“落娃”的也是常年累月在外逃米要饭,不过他的逃米要饭是因为“不想做活”,我们修大堤,一遇到“炸馍”了,就干一个下午,然后就跑了,人们说他不傻,也就随他,他那个组,每年还要为他做衣服:虽然懒,毕竟还是我们的人!国家对于这个小岗村的人,大概不会逃出这个待遇的。不过,我觉得先生应该细细看看那个大于先生的关于小岗的“分田到户”以前的情况分析,最好找出大于先生的证据的不可能性,才可以决断的说“每年秋收后几乎家家外出讨饭”的结论的。其实,对于“凤阳花鼓”的讨饭的历史渊源,先生似乎可以看看中央台的《百家讲坛》上的相关考证。毕竟那个时候我们可以见到的讨饭的人很少啊。
先生“提及小岗村,首先会想到那一句据说是出自当地某个有影响人物之口,网上流行已经不止一年二年,经常被为难甚或非难小岗的人们用来反唇相讥的的话,叫做“一年越过了温饱线,二十年迈不过富裕坎”。”的话来证明先生的论断,有些滑稽。小岗村现在的人是不是全部“越过了温饱线”是值得考察的。当然,全国的老百姓是不是全部“越过了温饱线”就更值得考察了。如果先生的立论成立,那就不会有小岗村的原18位画押的村民,有什么单位免费为他们装电话的事情发生,国家就不会有最低生活保障的政策出台。先生难道不会思考吗?至少那个时候没有“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的现象发生。

附:止木先生原文链接
http://bbs1.people.com.cn/postDetail.do?view=1&id=90355040&bid=2
       
[为小岗辩](2):别拿“温饱线”不当回事
[ 止木 ] 于2009-01-17 18:58:58 上帖

标签: 小岗村 温饱线 大包干 三农


  提及小岗村,首先会想到那一句据说是出自当地某个有影响人物之口,网上流行已经不止一年二年,经常被为难甚或非难小岗的人们用来反唇相讥的的话,叫做“一年越过了温饱线,二十年迈不过富裕坎”。冷静地想想,这句话似乎也没有什么大不是,可惜一些偏激的人们,仅把目光放到后半句的“迈不过”而忽视了前半句的“越过了”,即光是责难小岗没有在翻越“富裕坎”上做出新文章,却把当年它在越过“温饱线”上所起的领头羊作用给置诸脑后甚至一笔勾销了。然而,我认为,“研究”小岗乃至于整个“三农”问题,这“温饱线”还恰恰是不能、也不应该被淡忘和忽略的。
  刚刚过去的2008这一年,是我国实行改革开放的第30个年头。30年来,不管人们对改革开放的态度如何,对所取得的成绩是肯定其小还是否定其大,尤其对胡总书记12月18日讲话中所作出并宣布的“今天,13亿中国人民大踏步赶上了时代潮流,稳定走上了奔向富裕安康的广阔道路”,“胜利实现了我们党提出的现代化建设‘三步走’战略的前两步战略目标,正在向第三步战略目标阔步前进”等的论断是否认同,有一点怕是恁谁也否定不了的,那就是涉及泱泱13亿人口其中主要是生活在农村的“八亿农民”吃饭穿衣的温饱问题已经基本解决,我们已经齐刷刷、笑嘻嘻地站到了“温饱线”上方,不再受困于食不足、衣不丰的窘境了。
  用今天的眼光看,“温饱线”似乎不应该被提出,跨越“富裕坎”才是正道。然而,“温饱线”却是更原始的一个问题,也可以说是小岗大包干的起点和原动力。要“研究小岗”,要真正知道小岗的前世今生,便万万不能忘记。我的孩子就是一个不知道什么叫“温饱线”的“80后”,可以说,自从她出生成长以来,没有过过一天苦日子,然而,仍嫌老爸老妈没大用,没能给她带来更多的钱花,过不到别人家的孩子那样阔绰的生活。但是,我常对她说,你要比上不足,比下有余,尤其比起老爸的小时候,那可就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上了。其实,我的小时候,比起我的父母那一辈来却又不知好了多少倍,仅从生活上说,饭吃不周全,但粥总是有得喝的,可母亲11岁就当了童养媳啊。我上小学的时候,中午饭,常常是一家人喝粥,而我一人独自享用母亲偷偷地夹在粥锅里的“面疙瘩”;上中学的时候,能到馆子里吃碗水煮面,就是伙食改善了。
  应该说,我从小至大都并没有挨过什么饥饿,但是,对照今天的生活来看,那时,应该还是归于“温饱线”以下的。我仿佛吃过庄子东头的合作社里的食堂,因为年纪尚小,又是七八口人这一大家子里的“小老巴子”,所以食堂打饭的人对我还是比较照顾,但打到碗里的依然是稀粥影汤,回家后,母亲一般还要给我开点“小灶”。不过,这段时间不长,记忆也已经是极其地依稀。记得母亲生前总是提起“五八年吃食堂”云云,但扳扳手指头,我跟着吃食堂大概是60年代的初期,正逢“三年自然灾害”肆虐的时候。有资料说,毛主席那时也是不吃红烧肉了的。到我上完中学,家里的粮食已经不缺,但吃肉却依然还是饕餮。
  后来我知道了,虽然小时候,家里生活比较清贫,但究竟还是比较好的,或者说还是靠近“温饱线”的。有句俗话说,上有天堂,下有苏杭。老家农村不在天堂,也不在苏杭,却是离它不远,可以说,是在苏杭这个天堂的边缘,且为粮棉主产区。我的二姐六十年代随姐夫转业安家到新疆,很长一段时间,吃不上稻米,偶尔回来探亲,都要准备点稻米带上,而如今,新疆自产的大米已经吃不完了。那时候,前来讨饭的人也是比较多,尤其逢年过节,往往前脚一个刚走,后脚又来了一个。对这一点,我的印象还是清晰深刻的。他们大多是淮安涟水一带的人,其中也有不少是安徽的。可见,安徽的一些地方,改革开放前的确是比我的老家还要穷厄困顿。
 [为小岗辩](2):别拿“温饱线”不当回事之二

 看小岗的资料,它现在也是上规模,大起来,是个名副其实的“村”了,下辖有23个村民小组,拥有849户人家,男女老少加总达到3823口,耕地面积也有8713亩之多了。然而,30年前,小岗还仅是一个极小极小的生产单元,在人民公社三级构成体制中,连个生产大队都不是,是个生产小队,仅有20户人家115口人。同时,它的地理位置也是极其偏远。所属凤阳县,虽是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的故里,但一直以唱花鼓、走四方而闻名遐迩。在以剥削制度为主导的封建社会,凤阳固穷,它所管辖的乡村当然也不会好到哪里去。小岗既距县城还有四五十里的泥土路,又是一块高岗之地,虽挨着淮河,却是连年缺水,每逢饥荒灾年,那里的人就要四出逃荒,其在“温饱线”以下的穷苦之态就更可以想象了。
  现在,“研究”小岗的人们,大都责难人民公社时期的小岗人“涣、懒、散”,有关资料中也有“三靠”为证,所谓“吃粮靠返销,用钱靠救济,生产靠贷款”。对“返销”、“救济”和“贷款”之类我都没有记忆,因为老家生产队条件还好,似乎从来也没有享受过这些劳什子。不过,我想,如果小岗紧靠县城,即使在人民公社时期,也是可以坐收不少近水楼台之渔利的。那时候公社所在地专产蔬菜的大队,就比只产粮食的大队要快活许多。但是,从小岗人到了人民公社时期依然还是“每年秋收后几乎家家外出讨饭”来看,也足以说明一个问题,即长达20余年之久的具有社会主义优越性且不断“斗私批修”,后来又“阶级斗争年年讲、月月讲、天天讲”的从土改、合作社一直到人民公社,终究未能把小岗人长期在封建社会所养成的劣根性给改造过来。
  但是,大包干一搞,那时叫“一包就灵”,小岗生产队却“一年”,仅仅一两年时间,就把连“敢教日月换新天”的大寨这个典型也没有能够解决好的“温饱线”给一举“越过了”。其结果,地还是那片地,人还是那帮人,秋收后,“完成国家的,留足集体的,剩余全是自己的”,不仅把毛主席《论十大关系》里阐述的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关系较好地处理了,而且更重要的是,家家户户也都有余粮了,才真正过上了“手中有粮,心里不慌”和“丰衣足食”的农家生活,并且30年来,如前面那句话所说,它的确还没有跨过“富裕坎”,却仿佛也没有再回到“温饱线”,更没有人背着花鼓去讨乞了。
  当然,其他地方农村的面貌也发生了类似的改变。我经历过学大寨的农村生活,但是没有参与过大包干,因为早在1976年底,就离家当兵去了,到从部队复员回乡的时候,生产队的田地已经分得差不多了。具体如何分的,也不知道,但是有一件事,可以说是印象深刻如新的,那就是左近生产大队和小队,一下子出现了好多“万元户”,而紧跟此后才有房屋的变迁,一幢幢红砖红瓦的砖瓦房才开始在这里那里显现,几千年旧貌不改的茅草房、泥坯房才逐渐退出了人们的视线。我们队像小岗队一样小,万元户不多,虽然如此,却也终究是稳扎扎地站到“温饱线”的上方来了。
  所以,我要说,小岗村原本没有什么稀奇,本质上就是一个瞬时的动念,只是这个发自穷旮旯一些穷得叮当响人们的动念,经过外界和上层的帮助,却产生了不同寻常的效果,最终引发了一场体制性的大变革。换句话说,小岗村的最大价值所在,就是“一年越过了温饱线”。如今,不知道什么叫“温饱线”的人们,你尽可以鄙视小岗村,你可以把它的改革说得一钱不值,但别把“温饱线”不当回事。譬如我们网友,如果没有“越过温饱线”,你就不可能悠哉游哉地坐在电脑前,上上网,发发帖子。而我之所以敢于冒强坛之大不韪,不惧拍砖头、扔石子,也正是从这一点上汲足了底气的。

  ——是即此系列帖之第一正帖,更精彩的论辩还在后头,欢迎关注,欢迎指正。
                        (2009-1-17) 

东坪村民 发表于 2020-7-4 16:55:55

2 楼: ctz4221141   关注于 2009-08-22 09:51发表       


跟着止木先生说话(3)

我在估价,止木先生的第一篇写的不错,用了个“温饱”就可混一下日子,觉得接着的辩解一定高屋建瓴,言辞不俗的。可惜,我高估了。止木先生这次的题目是《[为小岗辩](3):“富裕”观亦可决定其高度》,就是要解决一下什么叫“富裕”了。正本清原嘛,不能说没有道理的。为了方便,我们还是找出止木先生这次要辩解的最根本的东西:“富裕”观。

遗憾的是,我找遍止木先生的大作,也不知道止木先生的富裕观是个什么东西。止木先生的文章是从“小岗难越“富裕坎””提到这个“富裕”观的,然后说“这里,人们的“富裕”观也是一个极其重要的问题。”,为什么呢?止木先生说了“正如有不同的世界观,便会有不同的物质和精神的世界一样,有不同的“富裕”观就会有不同的小岗的风貌。”。为什么要提出这个“富裕”观呢?止木先生告诉我们说“当年我们学大寨,主要是学其改天换地的一种精神以及与当时体制和特殊时代背景相适应的一种管理模式,但没有说大寨就是全国最“富裕”的一个生产大队。后来改向小岗,感叹其“18个血手印”“很傻很天真”却又决非易举,但主要还是取其分田到户、家庭经营的大包干模式。”,结论是:“只要排除某种情结干扰,对这种模式有一个历史的、客观的认识及定位,那么,对小岗也就会有一个公道客观和实事求是的评价。总之,“富裕”观亦可决定小岗在人们心中的印象高度”。不过,止木先生还没有完全结论,因为止木先生又说了“但篇幅所限,且打住。欲知后“是”如何,还是下帖分“辩”吧。”

我的题目是《跟着止木先生说话》,既然跟着,人家没说的就不好妄猜。我可没有止木先生先有结论再找论据的本事,我对于大于先生的先分析再结论的思路是欣赏的。不过,仅就止木先生本篇的脉络是可以看看止木先生的大体的“富裕”观的。

止木先生说“如果现在有人问:“在南街和小岗这两大顶尖名村中,只选其一,最想前去看看的是哪一个?”那么,我当然会不假思索、毫不犹豫地首选南街。”,为什么呢?止木先生主要是“然而,它又究竟不是大包干“青胜于蓝”的同类品,而是如今所剩无多的又一个集体化的“活化石”,就不由想去重温或触摸一下,那里究竟是怎样的一种因经历而似曾相识、因久违而又陌生莫名的乡风民息。”为什么不去小岗村呢?止木先生也有精彩的说法的“相比之下,小岗村却一定是没啥好看的。这又为啥呢?理由有二:其一,在前此的帖子里说了,它的最大价值所在,可能就是“一年越过了温饱线”,而相比南街和华西而言,莫说“二十年”过去,都三十年了,它不是终究还没有迈过“富裕坎”吗?一个仅是罩了一层光环却在富裕门前徘徊不前的小村庄能有啥好看呢?当然,更有网友说了,据其“研究”,现在连“越过温饱线”也不可信,假的。若果如其然,则更加没看头了。其二,同样也在前面的帖子说了,我的周边农村到处都是大包干的结晶体,可以说是个大包干的汪洋大海,比小岗好过数倍、若干倍的村又不知有多少,闭着眼睛,也能说出一小串来。故而,与其远去千里,还不如近在眼前,哪怕回到老家也不比看小岗差多少,而事实上,我也是“常回家看看”的。因而可以说,虽不在其中,却对其也不缺了解,对小岗村自然就谈不上多大兴味了。”

“然而,这么一说,似乎又颇对不住小岗了。”我们也绝不会认为止木先生会对不住小岗村的。小岗村自有其值得称道的东西,是些什么呢?止木先生告诉了我们,我也不知道有几条。不过,今天的辩解似乎只有一条就是总书记去过,止木先生说“所谓风起于青萍之末,小岗村究竟是掀起狂澜的“第一村”啊!不说其他,单说两任总书记都到那里去过,就很不寻常。前任总书记什么情景下去的,不甚清楚了。”然后就是大量的文字对于这个去的政治的描述,甚至提高到“要“相信党,相信群众”,难道连党的总书记也不相信了吗?”的高度。是让人觉得滑稽的。为什么呢?我们当时推行“联产承包经济责任制”,绝不是仅仅为了让总书记去看一两眼的,毕竟国家的总书记一个时期只有一个,国家像小岗按止木先生的说法充其量相当于人民公社时期的很小的一个生产队。这样的地方,国家不知要有几千万个,每个地方都要按照这个目标去奋斗,那就不好玩了。这与我们改革的初衷是相违背的。其实,先生提到的那个大寨大队,人家似乎没有把什么总书记去看看做为目标的,人家是受灾了,觉得需要自己解决自己的问题,在党支部的带领下,按照先生的说法,是“改天换地的一种精神”的充分发挥的。后来,山西觉得好,反映到国家了,才有了这个先进的。至于小岗,我想也绝没有先生看的这么低级,似乎是安徽觉得好,才推荐给国家的。如果先生的看法成立,就不会有18户农民的签字画押的事发生。

我的结论是,先生今天的题目和内容严重不符。当然,先生留有余地,要我们“欲知后“是”如何,还是下帖分“辩”吧。”,我可不希望先生把我们的先进典型描得离开了“富裕”的轨道的。


附:止木先生原文链接

http://bbs1.people.com.cn/postDetail.do?view=1&id=90397464&bid=2
       
[为小岗辩](3):“富裕”观亦可决定其高度

[ 止木 ] 于2009-01-19 20:59:55

标签: 小岗村 大包干 三农 改革开放

  在继山西昔阳的大寨之后崛起的几大顶尖名村中,我只到访过苏南的华西村。前年,强坛组织网友去那里调研,我曾借机写过几个有感而发的帖子,总名为“冷眼看华西”。华西当然是公社时期即小有名气,又在其后改革开放大背景、市场经济大环境下乘势飞扬再登新高的一个出类拔萃的集体化典型。为何还“冷眼”呢,因为觉得它不再是个“村”。如今与它堪可比肩或成双璧奇观的据说是河南的南街。该村在农业学大寨时尚名不见经传,但因为大包干初期先分而后合且又形成了一个所谓“外圆内方”的小“王国”,所以,也格外亮眼,倍受青睐,就心仪不已,很想去看看,可惜迄今还图在纸上,胎孕腹中。
  因此,如果现在有人问:“在南街和小岗这两大顶尖名村中,只选其一,最想前去看看的是哪一个?”那么,我当然会不假思索、毫不犹豫地首选南街。尽管我按图索骥后发现并坚信,南街从昔日之滥觞到今日的“红星闪闪”,未必没有其得天独厚的“天时”与“地利”,单它紧挨城郊的地缘优势,就可判定它无论如何发展也说不上多么稀奇。像这样紧傍城市而快速富裕起来的“小卫星”,以我所知,至少在东南沿海许多大中城市边缘就绝非凤毛麟角。然而,它又究竟不是大包干“青胜于蓝”的同类品,而是如今所剩无多的又一个集体化的“活化石”,就不由想去重温或触摸一下,那里究竟是怎样的一种因经历而似曾相识、因久违而又陌生莫名的乡风民息。
  相比之下,小岗村却一定是没啥好看的。这又为啥呢?理由有二:其一,在前此的帖子里说了,它的最大价值所在,可能就是“一年越过了温饱线”,而相比南街和华西而言,莫说“二十年”过去,都三十年了,它不是终究还没有迈过“富裕坎”吗?一个仅是罩了一层光环却在富裕门前徘徊不前的小村庄能有啥好看呢?当然,更有网友说了,据其“研究”,现在连“越过温饱线”也不可信,假的。若果如其然,则更加没看头了。其二,同样也在前面的帖子说了,我的周边农村到处都是大包干的结晶体,可以说是个大包干的汪洋大海,比小岗好过数倍、若干倍的村又不知有多少,闭着眼睛,也能说出一小串来。故而,与其远去千里,还不如近在眼前,哪怕回到老家也不比看小岗差多少,而事实上,我也是“常回家看看”的。因而可以说,虽不在其中,却对其也不缺了解,对小岗村自然就谈不上多大兴味了。
  然而,这么一说,似乎又颇对不住小岗了。所谓风起于青萍之末,小岗村究竟是掀起狂澜的“第一村”啊!不说其他,单说两任总书记都到那里去过,就很不寻常。前任总书记什么情景下去的,不甚清楚了。但不久前,胡总书记不仅去了,而且还选了一个特别的“时间窗”,就在专为今后农村改革与发展定向定调的中共十七届三中全会召开前夕。这难道还不够耐人寻味吗?作为党和国家最高领导人,一言一行、一举一动,即便视察调查,去哪里,不去哪里,公开还是不公开,可以说,是自新中国成立后从老人家起就沿袭至今的一个准规矩,是国人政治生活的“潜规则”之一,举世瞩目的一桩大事,可不是随随便便的。不相信小岗村可以,反对大包干也罢,但老人家语录音犹在耳,要“相信党,相信群众”,难道连党的总书记也不相信了吗?
  不过,话又说回来,我等终究不是党和国家领导人。领导人去与不去哪个地方,都要深思熟虑,左右权衡,要充分考虑其政治利弊和影响,绝不像我等草根之族,布衣一介,大可率性而作,任性而为,兴由所之,来去无痕。领导人去小岗,自然有领导人的深远用意,而我们怎么处置,却是无关大局。不去小岗村,固然啥事没有,去了,也不会有哪个知道,更不会平地起风波。而且,更其主要的是,谁让小岗村如此地不争气、不争光来着的?君不见,“夫战,勇气也”。按理说,作为中央高层倍加呵护、左邻右舍大力帮扶、全国的农民兄弟们还等着拉一把的“第一村”,都30年下来了,怎么就赖在“温饱线”上不翻身,富不敌华西又远差于南街呢?
 
[为小岗辩](3):“富裕”观亦可决定其高度之二

退一步说,假如小岗村在越过“温饱线”以后,又“一鼓作气”,一举跨越“富裕坎”,与华西和南街构成三足鼎立、三驾马车之势甚至远远地超越过它们,则一定不会遭遇如许多的网络指诟,即使自居道义高地“研究”小岗的人们,也会收敛改辙许多,不至于把它说得烂臭吧?记得总设计师下过一个著名的论断,“贫穷不是社会主义”,而近来竟有高人反其道而论之,公然断言曰,“富裕也不是社会主义”。这就让人惊诧莫名之余又摸不着头脑了。原来他是有标准的,只要回归旧体制的“一大二公”,无论贫穷还是富裕,都无关,相反,只要“坚定不移”、哥哥“你大胆地往前走”,则富裕也成问题。不过,具体到小岗上来,则富裕又是第一和唯一标准。而问题的症结恰恰也就在这里了:它竟然就一直“富裕”不起来,而且看来还像扶不起的刘禅老阿斗,很难“富裕”得上去。
  对于小岗村的这种数十年来“迈不过富裕坎”的问题,一般“研究”小岗的人们,莫不将其归因于“成也萧何败也何”,是大包干救了它,又是大包干害了它。同样道理,今日全国农村的“三农”问题,关键原因也在大包干,是大包干放活了全国的农村,又是大包干戕害了它们。甚至有人还假设说,如果不是大包干,依然是人民公社的一统天下,不仅小岗村早就卫星上天、富裕得要冒油了,全国农村的“三农”也不会有如许突出而严重的问题。那么,既然大包干是如此祸国殃民,而冤大头又不便找或不敢找,于是,“第一个吃螃蟹”的小岗村,就只能充当替罪羊而难逃其咎了。
  诚如前面所说,在对华西和南街的富裕程度问题上我从不隐瞒自己的观点,更从未以任何形式在任何场合加以否认过,而总是叹羡有加总是仰慕不已,但也不能就此便断定说,过去或类似过去的那个“集体化”就一定是制胜之宝。正如我们看比尔盖茨,看李嘉诚,怎么看都是巨无霸,却不能就此便犟着头皮硬说是西方的某个制度使然,那何不也搞搞这个制度看看呢?或如有人所说,当年是“一刀切”才给了小岗以机会,那么,就“一刀”再切回去,“退回去”好了,但万一30年后,类似矛盾和问题仍然无法解决,或“春风吹又生”,又将如何,再折腾回来吗?
  其实,华西也好,南街也罢,前此就不断有人指出过它们今日的辉煌,并非全部归因于集体化,更不归因于原有意义上的集体化,而与当今大包干的外环境有着“剪不断、理还乱”的千丝万缕的联系。同样,小岗难越“富裕坎”也是与其历史、区位、人文因素尤其产业结构等等的硬制约,有着极大关系的。我认为,按照现有的农业和农村政策,小岗的发展虽然还存在不少问题,但总体上却是全国农村的一个缩影。反观华西与南街,他们的着力点和大手笔都已转向到了工业,而工业与农业的级差有多大,是毋庸多言的,不可比。譬如,袁隆平研究出了亩产可达900公斤的杂交稻,难道以人均9亩地之多的小岗人,仅靠种这种高产水稻,就能“富裕”上天了吗?当然不能。因而,如果仅以“富裕”与否为标准来衡量,那既是不公平,也是不符合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方向的。
  这里,人们的“富裕”观也是一个极其重要的问题。正如有不同的世界观,便会有不同的物质和精神的世界一样,有不同的“富裕”观就会有不同的小岗的风貌。当年我们学大寨,主要是学其改天换地的一种精神以及与当时体制和特殊时代背景相适应的一种管理模式,但没有说大寨就是全国最“富裕”的一个生产大队。后来改向小岗,感叹其“18个血手印”“很傻很天真”却又决非易举,但主要还是取其分田到户、家庭经营的大包干模式。只要排除某种情结干扰,对这种模式有一个历史的、客观的认识及定位,那么,对小岗也就会有一个公道客观和实事求是的评价。总之,“富裕”观亦可决定小岗在人们心中的印象高度,但篇幅所限,且打住。欲知后“是”如何,还是下帖分“辩”吧。
                           (2009-1-19)

东坪村民 发表于 2020-7-4 23:06:37

跟着止木先生说话(4)
我的这个题目有些约束了自己。诚如止木先生说的,需要读懂止木先生的意思。其实,止木先生为小岗村辩三个帖子了,我是觉得有些糊涂了。按照止木先生的引言的说法,这个小岗的伟大是不可企及的,可是除了一辩的“温饱”勉强算得辩外,似乎作者的辩是有言外之意的。也许这个止木先生的辩和大于先生的“研究”有异曲同工之妙,也为可知。这样说来,我也犯了“没有研究,首先结论”的毛病了。不过“君子一言,驷马难追”,我虽然算不得君子,但是个男人是没有问题的,既然已经决定要“跟着止木先生说话”,那就跟下去吧。至于闹不闹笑话,也就顾不得了。
止木先生今天的辩是““[为小岗辩](4):由茅于轼的红线错误论”所想到的”。确保18亿亩耕地红线以保障粮食安全的观点究竟对不对,我也和止木先生一样“不具备深入讨论此类涉及13亿人口大国的民生因而委实关乎国家安全的重大战略问题的资格”,倾向性也是有的,似乎中国人的吃饭问题,要靠中国人自己解决。道理很简单,我们的教训太深刻了。1949年以前的几千年历史长河中,由于粮食问题,饿殍遍地不去说它了,就连1960年前后我们国家的粮食问题死了不少人是值得汲取教训的。国家经历了那个教训,从1961年到现在,就再也没有发生过这种灾难。这与我们的水利设施的完善不无关系。我就不想多说什么了。
按照止木先生的论述,似乎小岗为什么现在不能和南街村华西村比,是因为这个小岗村为了执行这个“红线”不想占用耕地造成的。意思大概是说,小岗不是不富,是在红线内的一种富裕。这大概是止木先生的二辩“富裕”观的一种深化。止木先生给我们描绘了一种惨景,止木先生说:“显然,也幸亏小岗那时底子薄,集体化根底不牢,分得早,不然,也像南街和华西那样,走工业化发展路径,大量或全部地占用农用耕地,那么,以它那偏僻落后之地理位置,莫说不可能“鸡窝飞出金凤凰”,只恐怕那原有和自有的核心区耕地也早已“皮之不存”了。广而言之,若全国的农村,村村寨寨都学华西、南街而不是小岗,都来大上工业,那么,耕地红线的这最后18亿亩大底,也该被突破过几回了,哪还有茅“粪精”说话的份儿?其结果究竟是美梦还是噩梦,大约只能用“不堪设想”来形容了。”,因此,“然而,反过来,由于小岗究竟本色未改,一方面,30年来,它的大部分农田都没有挪作它用,依然一个字,姓“农”,仅从这一点来看也可以说明,是小岗而不是华西和南街为这还没有被突破的18亿亩大红线底作出了巨大贡献。另一方面,按照党的十七大确定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求,只要小岗村能够做到“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那么,它又有什么应该受到指责的呢?”,而且“毛主席说,一张白纸,没有负担,好写最新最美的画图,胡总书记说,“不动摇、不懈怠、不折腾”,果若此,我相信,即使它现在还没有跨过“富裕坎”,但美好的明天依然是可以期待的。”
这种辩解还是很有意思的。当然,小岗村用没有用过耕地办过所谓的“工业”,南街村的耕地究竟占用了多少,是不是超过了“红线”,都是细节问题,就不在止木先生的讨论范围内了。止木先生的这一辩给我的印象是,我知道了这个小岗没有富起来,仅此而已,岂有它哉!

附:止木先生原文链接
http://bbs1.people.com.cn/postDetail.do?view=1&id=90431443&bid=2




为小岗辩(4):由茅于轼的“红线错误论”所想到的
[ 止木 ] 于2009-01-2215:33:14 上帖 [ 发短信 ][ 表状 ]

标签: 小岗村 新农村 三农 茅于轼

  
  据说,现在活跃于中国舞台上的曾被视为治国精英而成“香饽饽”,倍受推崇拥戴而有着诸多学术名望和强势话语权的“主流经济学家”们,大多是“良心被狗吃了的”,不是利益集团的代言人、帮闲,便是里通外国的汉奸、卖国贼。而他们自己不是自视甚高,便是不自量力,总之是缺少自知之明,竟然对数亿落“网”为“民”的草根一族视而不见,更不把海样的网上批评言论放在眼里,或出言不逊斥其为“愤青”也罢了,更有甚者,“愤青”不够又成“粪青”。可是,网民难道是好惹的吗?于是,他们便也被毫不客气地回敬并落得了一个新的骂名,叫“粪精”。由精英而“粪精”,“主流”斯文扫地之于此,真够让人唏嘘的!

  在西方经济学理论及其著作西风东渐、沧海横流的年代,我也曾像追星族一般地带着异常渴慕和兴奋的心情,捧读过几本当时公认是主要英语国家大学教科书的经典名作,如萨缪尔森的《经济学》和弗里德曼的《经济学》等。虽未真正入门读进去,却也从中略略知晓了几个时髦的名词、几个耀眼的人物,算是管中窥豹吧。或许那时我的目光也是抬头向外的,对这帮或土著或“海归”而“主流”起来的经济学家们,除了师荐少数佼佼如樊纲者外,倒也知之甚寥。所以,如今他们统统成了“粪精”,我虽不会拍手称快,却也谈不上有何可惋惜的。不仅不惋惜,还要依例,将最近话不投机而自我找抽的茅于轼老先生,称之为茅“粪精”。

  按说,我如今也是个“知天命”的人了,但在当年那火红的年代,却还仅是个偏僻小村落里上不了阵的红小兵。我见过那“打倒他在地再踏上一只脚”的场景,但幼小的心灵却就是免不了有点小资的恻隐之心。所以,现在当网络上纷纷对他群情激奋、怒不可遏的时候,也不由称其为茅“粪精”,却绝没有“再踏脚”的意思,实在也是愤不过他那一而再的混账话语。一句“为富人说话,为穷人办事”背离无产阶级革命的宗旨,已经够混的了,谁知又来了更混的,竟然认为,“耕地和粮食产量无直接关系”,“保护耕地致房价大涨”,“市场能解决粮食安全问题”,因此,“确保18亿亩耕地红线以保障粮食安全的观点是错误的”。

  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大约自由化风潮过后不久,曾在一所大学课堂上听过一位讲政治经济学的教授说了一段至今还记忆犹新的话。大意是说,那些飘洋过海喝足洋墨水的留学的主儿,对中国现实发展中的问题及其症结所在,个个都是一看一个准,且能说得头头是道,然而,若要真正等因奉此,照葫芦画瓢,则差不多又个个都是银样镴枪头,没一个可行有用的。这话可能有点偏激,但却振聋发聩。我想,用之于茅“粪精”这里,大约也是挺适合和再贴切不过的。粮食安全的问题,不能仅仅从经济的角度来谈。即便对经济学理论上真有真知卓见,但若对世情、国情,其中最重要的是政情,不能深切把握和了解,亦无异于驴头不对马嘴也枉然。

  因为这里不是专门讨论耕地红线问题的,而且本人现有水平也不具备深入讨论此类涉及13亿人口大国的民生因而委实关乎国家安全的重大战略问题的资格,所以,只能大体表达个倾向性的立场,即同广大草根网友们一样,我也是完全不赞成他的所谓“红线错误论”的。缘其不赞成,所以也就恭敬不起来,也就和大家一道茅“粪精”而痛快淋漓了一回。不过,冷静想想,茅“粪精”的结论固然下得不对,但也不是没有一点可取的地方。譬如用行政手段划杠杠,当然是很容易也很动听的,但是,划出的杠杠果真能够保证落实到位或者得以兑现,果真能够不会再向下突破了吗?却也是个未知的问题。

东坪村民 发表于 2020-7-4 23:19:36

4 楼: ctz4221141   关注于 2009-08-22 19:18发表

跟着止木先生说话(5)

止木先生今天的题目还是有些意思的:[为小岗辩](5):两种“人均”,究竟哪种更具内涵?

其实,一提到这个“人均”,我就习惯于从经济角度理解,总要和什么经济人均“国内生产总值”、“总收入”,当然也包括这个什么河北晋州市的周家庄乡2008年终分红达到了“人均6000元”的这个“人均”的。不过,我今天算是开了眼界了,就是不仅数量可以“人均”,质量也是可以“人均”的。

比如,止木先生说“然而,唯物辩证法说,要透过现象看本质。从本质的意义上说,愚以为,周家庄的“人均”恐怕还远远比不及小岗村等大包干地区的“人均”。”,为什么呢?

止木先生是这样告诉我们的:

“这理由其实很简单。因为既然是分田到户了,那么每家每户就必定是按“人均”而分得了田亩的经营权,同时,每家每户在这个“人均”田亩上的出产及其收益,虽然最终通常要以户为单位来体现,但如果有必要,也可以给以“人均”一下。于是,明眼人就看出来了,实际上,是同时存在两个“人均”的,即田亩的“人均”和收益的“人均”。显然,小岗村的村民这二者同时都享有,而周家庄的社员却被乡里截留了一个,仅有其一。这是就“人均”的数量来说的。

就“人均”的内涵说,田亩的“人均”显然是更基本的“人均”,它决定了收益的“人均”,而后者显然是从属于前者的。现在,小岗村人既有田亩的“人均”又有收益的“人均”,即每年的实际收益究竟是多少,由其自己说了算。这也是统计不出来的。相反,周家庄人由于仅有收益的“人均”而没有田亩的“人均”,因而,每年的实际收益多少,也就不是他自己所能说了算的,所以,又是极不确定的。

这有什么实际意义呢?因为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从决策上说,集体化实际就是某个当权领导说了算,该领导人的个人意志占据主导地位。比如南街,据说其领头人王洪斌曾经拿了一大部分收益去搞永动机,结果全部打了水漂。这就必然导致了其全员人均分红即收益“人均”的减少。”

这就很符合理论创新的精神的,不能不令我辈刮目相看的。不过,止木先生似乎没有考虑这样几个因素:

其一,我们分田到户30年了(全国意义的似乎只有24年),我们是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据说要70年不变了,那么,从分田到户到现在,还可以再到达到70年这之间的新生儿享受到先生的“人均”了吗?换句话说,今天的土地还是“人均”的吗?那么这个“既然是分田到户了,那么每家每户就必定是按“人均”而分得了田亩的经营权”还成立吗?“明眼人就看出来了”,如果这个结论成立,新生儿必然参与了“人均”,与国家政策不符,动摇了分田到户的根基。如果不成立,难道先生不允许新的生命存在吗?这人道吗?

其二,也是因为“每家每户就必定是按“人均”而分得了田亩的经营权,同时,每家每户在这个“人均”田亩上的出产及其收益,虽然最终通常要以户为单位来体现,但如果有必要,也可以给以“人均”一下”的这个“田亩上的出产及其收益”的“人均”恐怕就不好站得住脚了。

当然,“这是就“人均”的数量来说的”。

“就“人均”的内涵说”,就更有意思了。“现在,小岗村人既有田亩的“人均”又有收益的“人均”,即每年的实际收益究竟是多少,由其自己说了算。这也是统计不出来的”,确属妙论。为什么呢?比如,小岗村虽然还不富裕,但是确实存在着富裕的户,比如那个什么乡镇的副书记之类的,流转了一些土地在手里,有了自己的产业;也确实存在尚在贫困着的不少人。这两者的“每年的实际收益”“由其自己说了算”我也一点也不怀疑。家庭自己“人均”一下,也是很平均的。不过,先生觉得有意思吗?

也是的,我忘了先生的意思了,是要和“所谓“最后”和“唯一”的一个人民公社,河北晋州市的周家庄乡,2008年终分红达到了“人均6000元””以及“比如南街”比“人均”的。我在想,小岗的富人家庭自己“人均”,不富裕的人也去家庭自己“人均”,其乐融融的;那个南街村的一班人当“二百五”,实在是“二百五”。为我自己奋斗,要和没有本事的人“人均”,确实是“二百五”,不过作为中国共产党党员,似乎应该当这个“二百五”。

也许,诚如先生在[为小岗辩](1)中说的意思,大概是说视角不一样,结论也不一样吧,可能我们无法统一。也许先生属于为自己奋斗的能人,自己可以发大财的,我不反对。南街村的那一般人属于为大家发财的人,我更敬重。毕竟国家的人不可能都像先生那样是能人,绝大多数的人,应该由人带领他们和资本巨头竞争。虽然,出现了“领头人王洪斌曾经拿了一大部分收益去搞永动机,结果全部打了水漂。”的事,总比让为了他自己的人蒙哄要好得多吧。

附:止木先生原文链接
http://bbs1.people.com.cn/postDetail.do?view=1&id=90454979&bid=2
[为小岗辩](5):两种“人均”,究竟哪种更具内涵?
[ 止木 ] 于2009-01-24 16:33:28 上帖 [ 发短信 ] [ 表状 ]

标签: 小岗村 大包干 改革开放 三农


  有一句话说得好,叫“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假如换去其中几个字,这么说,“富裕的地方都是相似的,不富裕的地方各有各的不富”,有点别扭或牵强,但似乎仍可成立。拿华西、南街和小岗来说,前二者就不仅都是富裕的,而且富裕的原因也“都是相似的”,其中最突出的特征就在于,通过发展工业而达到迅速致富的结果。不仅它们如此,最近在网上忽然新大陆似地被发现的所谓“最后”和“唯一”的一个人民公社,河北晋州市的周家庄乡,2008年终分红达到了“人均6000元”的,其红利也是来自于乡办工业。
  在我个人的记忆链里,由公社、大队、生产队而乡镇、村、组,由大寨式集体出工、记工、分红而分田到户、大包干、家庭经营,其实是个断裂层。因为早在1976年底,我就参军而远离了家乡,远离了农村,所以,对此后不久农村所发生的一切,也就缺少了一种像此前农业学大寨那样的亲身经历,于是,迄今就没有多少具体而切实的印象。及至退伍回来的时候,家乡农村的田已经分完了,集体的财产大约就剩下个“队房”和“队场”且又是待分对象了。
  所以,前段时间,看到有人发帖说,大包干之取代人民公社是“一刀切”的结果,不是农民自愿的,还真有点无言以对。因为那时虽然“文革”已宣布结束,但仍属于计划经济时期,人民公社还在运转,上面对下面仍有着“一声喊到底”的执行力。一旦上面有了什么指令,那当然是在一地“雷厉风行”贯彻的,其他地方也不会“过夜”执行,即使上面想不一刀切,也是不可能的。具体到大包干来说,有些基层干部思前想后,出于集体的也是自身的利益考虑,可能会有些抵触,想不通,但还不至于会影响到一项政策的贯彻执行。所以,若说大包干是“一刀切”,我看,完全有此可能。
  然而,这个燕赵大地上“周家庄人民公社”的忽然浮出水面(至少在我是第一次知悉),连同华西、南街以及其他据说数以千个还打着这样那样“集体化”烙印的原生产大队的存续,却也可以说明,所谓大包干的“一刀切”,可能也不是滴水不漏的,还是留有不少“死角”的。仿佛周家庄还不是“最后”和“唯一”,有人举证,西藏、云南等地都也有一个或数个什么名字的人民公社。由此想到,我们党一贯强调要教育农民和引导农民,不仅合作化和人民公社化是教育和引导的结果,看来,在采取大包干这个事关重大的新型农村政策及其执行上,也不例外,也是“引导”在前的。“引导”成功了,就大包干,不成功的,则还是集体经济。正因为如此,才在农村主体早已大包干化了的今天,依然还可以看到如许多集体化的样本。
  当然,现在导致那些“研究小岗”以及“怀旧”情结较重网友们大睁眼睛、无比激动和感奋的,不是要见证大包干究竟是不是“一刀切”的问题,而是这“最后”和“唯一”的周家庄人民公社还有另一大看点,即媒体最新报道的它的“人均6000元”年底分红。看过我帖文的人想必知道,我这人从不喜欢大段地引用别人的原文,我认为那是文风不正的表现,同时,也不喜欢在行文中堆砌数字。数字本身虽然看似客观的,但不同的人将它用在不同的观点上,也难免存在“为我所用”的局限性,且会削减文章的可读性。不过,这却也决不表明,我对有些数字就毫不敏感和挑剔。
  譬如,就周家庄分红“人均6000元”来说,我经过粗略核算就发现,这“6000”也有点玄。让我们看看近期大量转载的《河北青年报》那篇报道的原文:“周家庄乡有12000多人。按照7000万元粗略计算,人均分红在6000元左右。人均收入高于当地水平。”调出电脑自带的计算器,我输入“70000000”来除以“12000”(忽略后面的“多”),按“=”号按钮,出来的数字却是“5833.333333333333”。虽然这离6000这个整数也不远,符合四舍五入条件,但究竟还差“166”嘛。这对于那些还没有跨过“富裕坎”的村民或公社社员来说,显然还不是无足轻重的。于是,就有些纳闷,迄今为止,网络上那么多高人,为何就没有一人站出来挑剔一下呢?这是一。
  我看过资料,说小岗村村民2006年前后的人均纯收入也在6000元左右,这比较起周家庄的社员们来说,应该差不离。这许多年来,小岗村以粮食种植为主,兼之以其他的副业和部分加工业,而周家庄在行政建制上既然还仅仅是一个“乡”,显然也可推断是以“农”为本的,但也有些乡办工业,红利主要就来自于这里。在我看来,这实际也再次说明一个问题:“无工不富”。无论哪个地方,无论它是大包干还是集体化,因为农业出产及价格是相对稳定而低廉的,故而,欲通过单纯的农业种植或兼之以少量的工业一途,充其量也只能越过“温饱线”,而绝不可能迈入“富裕坎”。我国的“三农”缘何问题突出,与此不无关系。这是二。
  其三,有人欣喜地认为,因为周家庄把“人均6000元”欢欢喜喜地送到了社员们的家里,所以,这个“人均”才是真金白银,而其他如小岗的“人均”则是含有很大水分的。这点我也有同感,并且一直困惑,如果说工业企业的创收及利润是可以统计的话,如果说周家庄这样的集体化人民公社的收益也是可以统计的话,那么,对分田到户和大包干了的乡村,经济收益已经家庭化、分散化、隐蔽化了,有许多是看不见、摸不着的,那白纸黑字的统计又是怎么得来的?如小岗的那个人均纯收入,就既有可能统计多了,也有可能统计少了。联系许多方面习以为常的数字玩水、掺假之种种怪现象,至少还不能让人完全信赖。
  不过,这也不打紧。因为统计究竟是报给上面和外界看的,这与当地领导和统计人员的工作作风有关,却丝毫也不影响农民的实际利益。无非是贫穷的家庭原本没有那么富有,却被“统计”得富有起来了,而富有的也同样有可能没有得到实际和如实的反映,然而,就其实质来说,它该多少还是多少,不会因为统计而受丝毫影响。同时具体是多少,虽然外人不能确切知道,但每个农民家庭自身则一定知道。所以,若说小岗村的统计可能存在水分,不够实在,而周家庄的,就一定实在,也可以成立。
[为小岗辩](5):两种“人均”,究竟哪种更具内涵?之二

然而,唯物辩证法说,要透过现象看本质。从本质的意义上说,愚以为,周家庄的“人均”恐怕还远远比不及小岗村等大包干地区的“人均”。
  这理由其实很简单。因为既然是分田到户了,那么每家每户就必定是按“人均”而分得了田亩的经营权,同时,每家每户在这个“人均”田亩上的出产及其收益,虽然最终通常要以户为单位来体现,但如果有必要,也可以给以“人均”一下。于是,明眼人就看出来了,实际上,是同时存在两个“人均”的,即田亩的“人均”和收益的“人均”。显然,小岗村的村民这二者同时都享有,而周家庄的社员却被乡里截留了一个,仅有其一。这是就“人均”的数量来说的。
  就“人均”的内涵说,田亩的“人均”显然是更基本的“人均”,它决定了收益的“人均”,而后者显然是从属于前者的。现在,小岗村人既有田亩的“人均”又有收益的“人均”,即每年的实际收益究竟是多少,由其自己说了算。这也是统计不出来的。相反,周家庄人由于仅有收益的“人均”而没有田亩的“人均”,因而,每年的实际收益多少,也就不是他自己所能说了算的,所以,又是极不确定的。
  这有什么实际意义呢?因为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从决策上说,集体化实际就是某个当权领导说了算,该领导人的个人意志占据主导地位。比如南街,据说其领头人王洪斌曾经拿了一大部分收益去搞永动机,结果全部打了水漂。这就必然导致了其全员人均分红即收益“人均”的减少。
  那么,以小岗的“人均”比之于周家庄的“人均”,究竟哪种“人均”更实在,更具有内涵,更具有安农、稳农甚至富农的长远意义,我看每个农户的心里是最清楚的,用不着再来罗嗦了。
                        (2009-1-24)

东坪村民 发表于 2020-7-5 17:34:23


5 楼: ctz4221141   关注于 2009-08-22 19:29发表       

跟着止木先生说话(6)

止木先生今天的题目是:[为小岗辩](6):“后集体化”悖论 。

大意是说,网友们“对小岗村改革借“研究”之名、行贬损之实”,讥笑他们“自以为占有了马克思主义的“道义”高地”。不过,小岗村的“分田到户”是不是“占有了马克思主义的“道义”高地”止木先生没说。然后就是对于“这2000个左右的“后集体化”队、社”“与小岗村发展模式完全不同却又并行不悖的“另类””的发展进行符合止木先生思想的评判。至于是不是正如止木先生自己认为的“行贬损之实”,那我就不敢妄断了。

止木先生说,“作为过来人,我一不反对其存在,二不贬低其价值”,应该说是很公正的。但是,止木先生发现“鉴于现在显然是“醉翁之意不在酒”的一些对小岗村改革借“研究”之名、行贬损之实的网友们,。。。不惜倾注其全部政治热情,把这些“后集体化”吹得天花乱坠,仿佛它们就是人民公社的化身,不依照该模式走,“三农”就永无解决之道,甚至要亡党亡国似的”,“于是,就有必要对“后集体化”现象作一些分析探讨”了。一共六点,一是“首先,。。。全国推行大包干是。。。尊重农村群众意愿。。。”,二是“其次,现存的这些“后集体化”,而我却认为不是,或不完全是原来集体化的标本。”,三是“第三,少数“后集体化”的骄人成绩究竟是如何取得的,仅仅归功于集体化显然是强词夺理,不足为凭”,四是“第四,如果以华西和南街作为麻雀来具体解剖一下,那么就还可以发现,他们成功地越过了“富裕坎”不假,但是,在他们的跨越发展过程中,也有不少“好风凭借力,送我上青云”的偶然因素,也有别人的巨大贡献。”,五是“第五,现在贬低小岗的人们,都说小岗接受了大量的外援,这点当然也毋庸否认,但实际调查一下真正了解内情的人们,自大寨以降,大凡被称之为一种典型的顶尖名村,有哪家没有接受过这种来自上下左右或四面八方的外来之援呢?从前的大寨没有吗?”,六是“还有一点,小岗村究竟是地理偏僻且又“分”了的一个村,它的公共基础设施,没有外援肯定无法解决,但即使接受了很多外援,却还是撑不起一些亲临过的网友们的眼皮。我看过一个安徽籍网友实地考察的帖子,说那里的道路颠簸,两层小洋房就已经是很起眼了,这就更反忖了其原先的自然条件和物质基础不是一般的落后。”。

这就叫“不破不立”,止木先生首先是用大量的笔墨破除人们对于“另类”村的迷信,然后才为小岗的没有““富裕坎””叫屈,为什么呢?诚如五六条的意思,因为“外援”太少了,而且小岗的“地理偏僻且又“分”了的一个村”“自然条件和物质基础不是一般的落后。”。其实,止木先生有些谦虚,小岗不是没有“越过了“富裕坎””的人和户,只是“两层小洋房就已经是很起眼了”而已。

止木先生的辩解似乎也有“悖论”的。比富,先生要让南街和沿海比,比离城市远近,先生要小岗和南街比。为什么不拿南街临近的村和南街比,小岗和临近的村比呢?当然,南街有了些““好风凭借力,送我上青云”的偶然因素”,不知道照着神圣光环的小岗为什么会没有了““好风凭借力,送我上青云”的偶然因素”?如果止木先生有了这个论证,相信这篇辩解就更精彩了。

对于止木先生今天的东西不想说些什么的,就是看到止木先生说到了““三农””而且要“甚至要亡党亡国”的,感到有些滑稽。我的看法是,既然“分田到户”了,就不存在所谓的“三农”问题的,国家有富人就可以了,“亡党”也许有这个可能性,“亡国”不会的。就是这个“亡党”也是不可能的,为什么呢?我们见到是每个非“人民公社”体制的国家的党派都很多的,至于国,只要美国人肯帮忙,就是有几天遗失了,也会我们的是三个亿的人民找块地盘的-----我们尽可以享受以色列的地位----人家还是很先进的。


附:止木先生原文链接
http://bbs1.people.com.cn/postDetail.do?view=1&id=90493470&bid=2
[为小岗辩](6):“后集体化”悖论
[ 止木 ] 于2009-01-30 17:37:33 上帖 [ 发短信 ] [ 表状 ]

标签: 小岗村 改革开放 大包干 三农


  这里所谓“后集体化”,当然是指全国农村“废除人民公社”(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用语)以后,没有按照小岗式大包干改革要求被“一刀切”掉、依然在少数地方乡村留存下来的沿袭原来集体化方式运作的一种发展模式。其中主要是前“生产大队”一级的行政村,据说,这样的村级单位全国尚有大约2000个左右,华西和南街是其为数不多的佼佼者。而前“人民公社”一级的乡则所存无几。或说全国有三数个,但近来有媒体用极其醒目的标题报道,河北晋州市的周家庄乡是目前“仅有”、“唯一”或“最后”的一个人民公社。
  对这些“后集体化”的现象,人们的认识不尽相同,因而观点上也就褒贬有别。作为过来人,我一不反对其存在,二不贬低其价值。事实上,有关集体化或人民公社的理论与实践及我们所应采取的正确态度,拟在后面按排专帖予以阐述。但是,鉴于现在显然是“醉翁之意不在酒”的一些对小岗村改革借“研究”之名、行贬损之实的网友们,自以为占有了马克思主义的“道义”高地,在不遗余力对小岗模式嗤之以鼻的同时,不惜倾注其全部政治热情,把这些“后集体化”吹得天花乱坠,仿佛它们就是人民公社的化身,不依照该模式走,“三农”就永无解决之道,甚至要亡党亡国似的,于是,就有必要对“后集体化”现象作一些分析探讨。当然,诸君如有不服,权作悖论存疑好了。
  首先,一个水到渠成可以澄清的问题是,某些网友振振有词的所谓全国推行大包干是上面不尊重农村群众意愿而强行、高压和“一刀切”结果的言论,完全罔顾事实,站不住脚的。正如我起初仅知道大包干却并不知道其发轫于小岗村一样,原来,与小岗村发展模式完全不同却又并行不悖的“另类”,不仅有全国闻名的华西和南街两个村,还有河北的周家庄乡,还有散布于其他各地的如许多的大队和公社。他们(当然是其带头人,而不是普通群众)不愿分田到户、不愿大包干,显然与上面的政策引导不相吻合,却又被允许保留了下来,形成今日与大包干完全不同的“后集体化”现象,这些确凿而又活生生的事实证明,党的现行农村政策,正如其他改革开放政策一样,对于这些“另类”的队、社,不仅高度包容,而且是一视同仁的。作为华西村的老支书,吴仁宝老人还于1997年当选了党的十七大代表,就更是明证。
  其次,现存的这些“后集体化”,难道果真还是原来集体化的标本吗?有不少网友认为就是,而我却认为不是,或不完全是。不要说原先集体化所依存的大环境、大背景已经完全发生变化,因为我们不再坚持原来喊得震天价响的“以阶级斗争为纲”而代之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了,因为我们已经彻底放弃原来大一统的计划经济体制而转为市场经济了,不仅小岗村式的乡村要接受市场经济的洗礼和冲刷,而且那些“另类”的队、社也无不身处市场经济的汪洋大海之中,难道还有受计划调节,靠“统购统销”来安排生产的吗?难道还有将私留地、十边地当作资本主义的尾巴来切割的吗?即说其内部,也决不是铁板一块和一成不变。譬如崇尚“外圆内方”的南街,可以将其比之为与众不同的社会“孤岛”,却决不可视为与世隔绝的“桃花源”,没有市场经济的推力,它是达不到这个高度的。
  第三,少数“后集体化”的骄人成绩究竟是如何取得的,仅仅归功于集体化显然是强词夺理,不足为凭。姑且不论这2000个左右的“后集体化”队、社,其绝大部分在前此的人民公社时代都不曾冒尖,在改革开放以来的30年发展中,也并不比许多比如东部沿海地区一些实行大包干的地方出类拔萃在哪里,发展得比小岗好的,也就是为数不多的个案意义远大于典型意义的几家,即如华西和南街,如果还是死守传统农业发展模式,不尝试和涉足工商产业,不搞资本运作或发股票,那么我相信,他们的发展速度和水平一定比小岗也好不了多少,至少差距不会这么大。同时更应该看到,这些既坚持产业转向、转型又标榜“集体化”的队社,他们在大包干化了的大时空里,其效果恰如同几个“红星”点缀的小企业或公司,又凸现了其我有人无的差别化经营的新优势。这不能不说也是一种成功制胜之道。
  第四,如果以华西和南街作为麻雀来具体解剖一下,那么就还可以发现,他们成功地越过了“富裕坎”不假,但是,在他们的跨越发展过程中,也有不少“好风凭借力,送我上青云”的偶然因素,也有别人的巨大贡献。他们的所谓“共富”,剔除其内部分配上干群之间同样客观存在的差别不谈,也仅是其“本土”上的那么一小块受众,充其量也就是“肥水不流外人田”罢了,并未惠及所有为他们提供技术和劳务支持的“队外人”。我在华西的金塔里吃过饭,那里就汇集了不少来自全国各地的打工仔、打工妹,你以为他们都像当地人一样拥有配给的别墅和轿车了吗?其实,他们的月工资也就千余元而已,与在别的地方打工相比没有什么两样。
  第五,现在贬低小岗的人们,都说小岗接受了大量的外援,这点当然也毋庸否认,但实际调查一下真正了解内情的人们,自大寨以降,大凡被称之为一种典型的顶尖名村,有哪家没有接受过这种来自上下左右或四面八方的外来之援呢?从前的大寨没有吗?禹作敏时代的天津大邱庄没有吗?现在的华西和南街没有吗?翻翻它们的发迹或成名史就会明了。譬如以南街为例,前此有媒体报道称,它就接受过来自国家某商业银行的巨额贷款援助。你说这是造谣诽谤也好,无中生有也罢,但万丈高楼平地起,我想那大约也不是空穴来风。究竟拥有“怀旧”情结的人,想拿集体化与大包干来赌一下的人,并非只有网上有,现实社会里同样也是有的,只不过是没有网上这样外露和直截了当罢了。
  还有一点,小岗村究竟是地理偏僻且又“分”了的一个村,它的公共基础设施,没有外援肯定无法解决,但即使接受了很多外援,却还是撑不起一些亲临过的网友们的眼皮。我看过一个安徽籍网友实地考察的帖子,说那里的道路颠簸,两层小洋房就已经是很起眼了,这就更反忖了其原先的自然条件和物质基础不是一般的落后。设想一下,如果它当年不搞大包干,仍坚持集体化不动摇且一直到如今,也是如今“后集体化”里的一个成员,那会怎么样,就必定能在跨越“富裕坎”的比赛中拔得头筹,堪与华西和南街并肩而立了吗?若果真如此,那就证明,是集体化一搞就灵,应该重新拾起这个灵丹妙药来了。
                     (2009-1-30)

东坪村民 发表于 2020-7-5 21:25:25

跟着止木先生说话(7)

止木先生今天的题目是[为小岗辩](7):严俊昌缘何成不了禹作敏第二?
觉得“严俊昌缘何成不了禹作敏第二”止木先生找的理由似乎不是主要的。而且止木先生用严俊昌难以腐败,或者说是腐败达不到禹作敏的标准来推定“那许许多多的大包干的乡村,倒仿佛成了一个相对清静的避风港,村官们很少有人在贪污腐败上出事,更不用说像禹作敏那样“榜上有名”了。这不能不说,与大包干这个新型的发展模式或体制不无关系。”是很可笑的。难道止木先生忘了,我们的“分田到户”的目的了?只是为了不出现“像禹作敏那样“榜上有名””的事吗?其实,就全国来说,中国法制报的说法比先生有说服力,抄在下面就可以了:
村干部腐败已“触目惊心” 位小权大缺少监督
2008年10月21日 08:25:05  来源:法制日报
近年来农村最突出的腐败问题就是“村官将黑手伸向集体土地”村干部违法犯罪呈上升趋势,村官腐败成为破坏农村社会稳定的一大根源,治“村官腐败病”立法司法要双管齐下。
“俺这是偏远农村,又属于国家级贫困县,没什么‘油水’,很多人都还不愿意当村长呢。”家住河南南阳农村的张成富坦言。“虽然穷,但俺听说,俺们村每年雨季都会出现危房,上级要下发补贴,平时也会给五保户等发补贴,这些钱到了村干部那里会被克扣一部分。俺们村长的工资一个月就20块钱,村干部贪点钱太正常了,没好处谁干呀?”电话里,张成富的笑声很憨厚。
事实上,在北京的农村,这种现象也并非没有。北京市检察院在一次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展览上将“村官腐败案件”作为完整板块展出,其中提到一个案例:北京市延庆县井庄镇莲花滩村原村委会主任方淑民在协助井庄镇工作期间,将特困户救助金、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3875元以及危房翻建维修补助款3000元据为己有。
权威资料显示,5年来,国家和地方各级财政实施了一系列支农惠农的重大政策,不断加大投入,仅中央财政用于“三农”的支出就累计达1.6万亿元,大大提升了广大农民的生活质量。而随着惠农资金的大幅增加,涉农贪污贿赂犯罪明显增多,严重损害了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影响了中央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
“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村干部腐败被大家理解为吃吃喝喝、多占多拿,而且‘权小位轻’,人们并不将其与违法犯罪联系在一起。事实上,如此宽容心理遮蔽了村干部腐败背后潜藏的巨大社会危害。”中央党校三农问题研究中心主任张虎林今天(20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小村官也能大腐败
在村干部腐败案中,村干部相互勾结、共同作案的情形并不鲜见。在不少地方,腐败村官富得流油,集体却一贫如洗。这直接侵害了农民的切身利益,阻碍了集体经济的发展。
“屡见不鲜。”张虎林这样形容村官腐败现象。
调查显示,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以及国家对农民税费的减免,当下,在经济发达的城乡接合部地区,村干部腐败多集中在土地补偿款、企业改制等方面。而在经济相对落后的农村地区,腐败则多发生在截留国家下拨款物、私分集体资产上。
据权威部门统计,在当前查处的基层违纪违法案件中,村官占据了案件数量的70%以上,由村官腐败引发的群众信访已占农村信访总量的50%以上。
输入“村官腐败”百度一下,就会出现19.9万篇的相关网页。遍及全国各地的村官腐败可谓“触目惊心”。分析相关报道可以看出,近年来农村最突出的腐败问题就是“村官将黑手伸向集体土地”。
辽宁省沈阳市纪委办公厅曾公开披露,沈阳市东陵区前进乡望花村村委会主任徐宝文非法占有国家和集体财物1000多万元,还骗取国家土地出让金,非法转让国有土地从中获利,其违纪违法金额共计3000余万元。
来自人民网的报道称,陕西省岚皋县堰溪村原村支书王显正隐瞒收入不入账,先后将转让土地款19万元据为己有;江西省丰城市阳坊村6名村干部从2001年开始,短短3年,挥霍公款达36万多元;浙江省慈溪市界牌村原村支书朱晓其,在其任职的13个月时间里,利用职务之便挪用村集体资金609.6万元。
人民网转载安徽法制报的报道称,安徽省含山县昭关镇潭泉村3名村官在协助昭关镇政府协调、处理华东电网50万伏输变电滁州至马鞍山线路在潭泉村境内施工过程中,利用经手、管理施工占地、青苗等给予各种补偿费之机,采取收款不入账、虚报冒领等手段,侵吞公款3.75万元后私分。
据统计,自2004年以来,山东省微山县人民检察院共受理查办涉农职务犯罪案件线索32条,涉案金额330余万元;立案侦查涉农职务犯罪案17件28人,其中,贪污、挪用公款案13件22人。
无独有偶。河南省郑州市高新区人民检察院自2003年建院以来,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案件7件14人,其中涉及农村干部的案件就有6件12人;重庆市政法机关所做的一项调查显示,村干部违法犯罪呈上升趋势,村官腐败成为破坏农村社会稳定的一大根源。
“在村干部腐败案中,大权在握的村支书兼村主任的一把手犯罪占非常大的比例。另外,村支书、村主任和村会计这‘三大员’相互勾结、共同作案的情形也并不鲜见。涉案金额,少则几万元,多则几十万、数百万,甚至几千万元。”郑州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科长董钊曾对媒体这样表示。
“在不少地方,腐败村官富得流油,集体却一贫如洗。这直接侵害了农民的切身利益,阻碍了集体经济的发展。”张虎林说,村干部本应为农民的“带头人”,有些却蜕变为农民身上的“寄生虫”,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在农民心目中的形象。
位小权大缺少监督
村官是“从事公务”的人员,但不是公务员,故而纪委的纪律之杖够不着;村官是一级组织的“干部”,但不是我国行政意义上的“党政干部”,故而“监察”的规矩之箍套不上。
究竟是什么使得这些村官如此胆大妄为?
“村委会权力太大。”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焦洪昌告诉记者,按照法律规定,村民自治主要权利应当体现在村民代表大会或村民大会,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了8个方面的事项应该由村民会议决策,但实际上这种民主决策权并没有落实到村民会议中,村民自治变成了村委会自治,这就使腐败有了潜在的可能。
而权力之手最容易伸向金钱,尤其是在村级财务管理混乱时。有专业人士曾这样归纳:有的村,村支书签批,村主任也签批,造成财务管理混乱失控;有的村,会计、出纳不分设,让一人兼任,更有甚者,村会计、村主任和村支书有一定的亲缘关系,钱账不分,白条坐收坐支,缺乏制约;个别从事财务的人员不懂会计业务,不坚持原则,惟村支书和村主任的命令是从。这些都为村干部腐败打开了方便之门。
“公开村务、公开账目对防止村干部腐败有好处。”张成富对记者说,可是村干部如果不公开账目,农民也没啥好办法。
因为看不到账目,一些村民代表根本就不清楚财务家底,所谓的村民监督小组也就形同虚设。“公示墙”、“明白纸”,在农民心里也就变成了“糊弄墙”、“糊涂纸”。
记者了解到,虽然村务公开、政务公开已经搞了好多年,各地也出现了许多好的做法,如村级财务实行定期公开,村里重大项目或开支由村民理财小组商量讨论,村级财务实行“双代管”等,但有些地方或单位只是走过场、搞形式。
“村干部违法违纪问题的背景和成因十分复杂,但主要与村里的民主氛围、村务公开透明程度密切相关。”张虎林说。
有人指出,上级部门监督不到位是另一个原因。由于政务繁忙,人手不足,一些地方对村干部腐败案件,持“民不举,官不究”的态度。有关部门对于村干部的管理,也是按职能分工各管一段,缺乏协调机制。一些乡镇干部反映,村民委员会是一个自治组织,乡镇与村委会不是领导关系,乡政府对村干部不好监管。他们感叹:“老办法不顶用,新办法不会用,软办法不管用,硬办法不敢用。”
专家对此做了更深层的分析:村官是“从事公务”的人员,但不是公务员,故而纪委的纪律之杖够不着;村官是一级组织的“干部”,但不是我国行政意义上的“党政干部”,故而“监察”的规矩之箍套不上,连被监督的份儿都没有。
其实,法律赋予了农民监督村干部的权利,那么,他们又能起到多大的监督作用呢?
“只要不太过分,我们一般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张成富说,就算去告状,如果告不赢,可能还会被刁难,“有那功夫,还不如多花点精力在田里,多收点粮食呢。”
专家指出,大多数村民自治意识和观念相对淡漠,再加上一些地方没有对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进行有效的宣传,致使许多村民不懂该法,难以组织起来集体监督村干部的日常工作。因此,大多数村民也难以发现村干部的越轨行为,即使发现了也找不到解决问题的办法。
惩处不力法律难落实
实际上,关于惩治和预防农村腐败问题,现有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已经有很多。问题在于,农村腐败问题情况复杂,涉及到诸多复杂因素,加上制度界定腐败现象的成本很大,所以,惩治不力和预防无效的现象也是存在的。
除了预防不到位外,发现问题后的惩处似乎也不容乐观。
某市一位纪委常委、监督室主任曾向媒体表示,目前,个别乡镇认为抓党风廉政建设是软指标,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而且“现有的某些制度规定,也不能从实际出发,而是照搬照抄,真正能够发挥作用的很少,更谈不上实施责任追究”。
还有的乡镇领导认为基层工作难度大,特别是农村干部出点问题在所难免,怕查了案子伤了感情,影响工作积极性,于是能捂则捂;有的把查案和稳定对立起来,怕查了案子乱了班子,于是能拖则拖;有的不愿查案,采取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态度。
“实际上,关于惩治和预防农村腐败问题,现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已经有很多。”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莫纪宏告诉记者,首先有关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党内文件都有明确规定;其次是国家刑法对于各种腐败现象有明确的法律制裁措施;另外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土地管理法对于农村腐败问题都设定了相关条款加以防范,包括群众监督、村务公开、政务公开等等。
“应当说,农村惩治和预防腐败并不缺少法律上的依据,问题是农村腐败问题情况复杂,涉及到诸多复杂因素,加上制度界定腐败现象的成本很大,所以,惩治不力和预防无效的现象也是存在的。”莫纪宏说,“因此,农村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关键是要真抓实干,要获得群众支持,同时要投入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来专门处理这一类问题。”
发挥检察机关作用是有效途径
检察机关作为宪法和法律所规定的法律监督机关,其行使法律职责的范围应当延伸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特别是检察机关对于典型的腐败行为,例如职务犯罪和渎职罪等具有独立侦查权,所以,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惩治和预防农村腐败现象中的作用,是一条非常有效的制度途径。
昨日公布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了农村腐败的根本解决之策:“推进农村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莫纪宏对此做了解读。他认为,农村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首先应当纳入到整个国家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中,而不应当过分强调这种体系的独立性。现有的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各种法律和政策规定,都是农村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赖以开展的依据。
“在立法层面也应当突出重点,特别是应当对侵占农村集体财产、侵犯农村村民合法权益的腐败行为,通过进一步完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方式,来确立一些必要的法律监督制度,特别是要赋予村民大会、村民代表会议一定的监督权,同时还应当保障村民个人对村民委员会成员活动的监督权。”莫纪宏说。
另外,从司法层面来说,要加大对农村腐败问题的查处和惩罚力度,特别是要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侦查行贿受贿、贪污腐化等犯罪行为中的核心作用。
实际上,就在十七届三中全会闭幕的第二天,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曹建明就在主持召开的最高检党组会上,要求全国检察机关要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切实维护农民权益,为推进农村改革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检察机关作为宪法和法律所规定的法律监督机关,其行使法律职责的范围应当延伸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特别是检察机关对于典型的腐败行为,例如职务犯罪和渎职罪等具有独立侦查权,所以,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惩治和预防农村腐败现象中的作用,是一条非常有效的制度途径。”莫纪宏说。
据介绍,以往可能由于农村腐败问题暴露得不够充分,检察机关往往将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工作重点放在城市地区。检察机关在介入农村腐败问题时,在行使职权上不存在任何障碍,主要的问题可能是检察机关缺少足够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投入到农村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中去,这是一个需要逐渐加以完善和解决的过程。
据悉,今明两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将在全国深入查办涉农八大领域职务犯罪,包括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农惠农资金分配审批管理发放、农村公共服务事业、农村土地开发征用及征地补偿款管理等领域发生的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
采访的最后,记者告诉张成富,中央有精神,要“推进农村惩治和预防农村腐败体系建设”,以后村官想腐败就没那么容易了。他对记者说了一句很朴实的话:“俺们不懂法律,也不想多事,不管怎么样,只希望法律能真正保护俺们这些小老百姓,让俺们也享受到国家的好政策,安安稳稳地过日子。”
结束语
如果说30年前,“尊重农民首创精神”使得改革率先在农村启动,那么新一轮农村改革则是在统筹城乡发展的背景下,要在“农村体制改革关键环节上取得突破”。而这,正是“新一轮农村改革的法律解读”关注的重点。
回顾历史,30年来的几次重大改革,都是从政策开始,经过试点、修正,最后通过法律固定下来。十七届三中全会开启的新一轮农村改革,应该也会循此路径。可以预期,接下来,《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及的土地流转制度、社会保障制度、健全农村民主管理制度以及推进农村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等等问题,会逐个破题,并最终通过立法的方式,作为此次改革的成果固定下来。(陈晓英)



东坪村民 发表于 2020-7-5 21:33:54

附:止木先生原文链接
http://bbs1.people.com.cn/postDetail.do?view=1&id=90531746&bid=2

[为小岗辩](7):严俊昌缘何成不了禹作敏第二?

[ 止木 ] 发表时间: 2009-02-0310:22:07

标签: 小岗村 禹作敏 三农

  翻检我国人民公社时期或大包干之后涌现出来的各类名村档案,它们都还有一个共同的也特别闪亮的特点,即带头人决定因素。原本也是一个普普通通不起眼的小村落,忽然间因得于某种机缘,却就成了一个一枝独秀,举世闻名的顶尖名村,所谓外因通过内因而起作用,这里,最关键的内因之一就是那里有了一个杰出或坚忍不拔的领头人。如大寨之陈永贵、郭凤莲等如此,华西之吴仁宝、南街之王宏斌等如此,天津大邱庄之禹作敏出事前也如此,当然,小岗的严俊昌也不例外。
  说到严俊昌,不由会想到那“十八个血手印”。现在有人怀疑那是假的,没有发生过或后来伪造的,甚至提出,那时搞大包干虽有风险,但还不至于会“坐牢杀头”。而我依据个人的经历和记忆,却姑妄认为,“写血书”、“按血手印”的事是完全有可能发生的。因为当时的现实环境就是,谁搞分田到户都不行,就是挖社会主义墙脚,就要上纲上线,就要被揪斗和打倒。“四人帮”之一的王洪文当年提出过“五不怕”,其中就有这样一条:“不怕杀头坐牢”。在这样的一个以“极左”为时尚的政治氛围下,严俊昌要领着一伙人搞分田到户,就不得不郑重其事,留下个“血书”以防秋后算账也很自然。所以,究竟后来被送进国家博物馆的那个“血手印”是不是原件,其实不重要,重要的是有那么一回事就行。
  再说,那按“血手印”的以严俊昌为首的18户小岗人说到底都是农民,是大字不识多少的泥腿子。当然,农民、泥腿子虽然没有多少文化,也不见得就缺见寡识或愚昧落后,尤其经过“四清”和“文革”等一茬一茬政治运动的历炼,后来能言善道的人也不在少数。像严俊昌这样的生产队长,也应该是个懂政策、察风云、知轻重的明白人了,然而,也不可能什么事都做得严丝密缝,滴水不漏。譬如,“血手印”按好后,没有好好摆放,被老鼠啮了,被潮气浸了,被糊墙用了,也都是有可能的。相反,如果一开始就知道那个“血手印”最终是要进入国家档案的文物,于是就有了一种好好“按印”和好好“珍藏”的意识,那倒有可能是会弄巧成拙的。
  前一时期,网上对严俊昌的儿子严德友在做客强坛时脱口而出后又被删除了的一句话不饶不依,认为其后代都这么说了,那么其老子还不就是一个崇尚“人不为己天诛地灭”的自私分子吗?其实,这句话就其传播源说,来自于当年脍炙人口的革命样板戏《红灯记》,是其中的一个反面人物日本鬼子鸠山的一句台词。不过,据我所知,现实生活中,许多人在说话时都喜欢引用这句话,有时候不经意间就脱口而出了,这都是因为《红灯记》看多了,台词都入心入脑了。但如果谁要把它与某人的世界观直接挂连,就未免有抓住一点不及其余之嫌了。许多见多识广的大文化人都还有口误、笔误的时候,又何况于一个农村基层的干部呢?
  这有点扯远了。看过中新网2008年1月4日《小岗村“大包干”带头人严俊昌讲述改革开放30年》那篇文章,就大体知道了严俊昌的简历。发现他与华西的吴仁宝老书记不仅境界不一样,境遇也不同,虽然年纪还不到70岁,却非但不是台前人物,而且早已是个说话不怎么管用甚至有点讨人嫌的“古董”了。但是,他哪怕在因大包干而一举成名之后,依然敢不看地方领导人的脸色,敢对着温家宝掏心窝子说真话,就冲这点,我觉得,他依然还是很可敬的。一般说,人不到“盖棺”不能“论定”,而我看,对严俊昌现在就可以“论定”一下:虽然他不可能与吴仁宝相提并论、等量齐观,但也绝不可能成为大邱庄的禹作敏第二。
  众所周知,禹作敏也是搞集体经济起家的,带出了一个金灿灿、红艳艳的大邱庄。然而,好景不长,他不仅因大邱庄而一度红得发紫,也因为大邱庄而最终葬送了自己。当大邱庄成为面子上的“华夏第一村”后,其里子上差不多也成了他的独立王国般的“土围子”,他自己成了独断专行、唯我独尊,顺我者昌、逆我者亡的“庄主”,这都是后来人所共知的事实。那么,通观他由一个优秀和杰出的集体带头人而滑落至此,这个中教训,难道仅仅是其个人素质的蜕变所能解释得了的吗?
  以我愚见,当时的集体经济,尤其这种“集体+名人”模式,从某个意义上说,也是一把双刃剑。干好了当然会造福于人民,实现共富,但是,在某种条件下,它也会随着经济的发展而潜滋暗生甚至裹藏着某些奴役群众、向人民作威作福的罪恶。要知道,禹作敏当然是因为一个命案而触犯法律、然后又光天化日之下敢与国家专政的“公器”抗衡较量,才使得有关方面痛下决心绳之以法而结束其政治生涯的。然而,事实上,这不过是他长期以来头脑膨胀、骄傲自大、目无法纪、胡作非为真实面目的大曝光而已。无独有偶。前几年在山东临沂机场发生的乘客在下飞机时拒绝出示机票,并辱骂、殴打女乘务员,后来又指使其子带10多人闯机场、砸玻璃、打空警的风波,也是这种“集体+名人”模式下的一大“杰作”。
  那么,再回过头来看严俊昌。他也是一个大名鼎鼎或如有人所说是“自私”和“利己”的大名人了,却为何在市场经济大潮里没有被冲倒趴下来呢?这其中显然可以找到体制上的一些原因。因为,小岗的集体经济原来就相当薄弱,而且在大包干后也基本被分掉了,土地(经营权)及其收成归一家一户所拥有,于是,村民们对生产、生活的自主权大大曾强,对村官既可以买帐,也可以不买账了。好好为民服务就听他的,否则,就远离甚至唾弃他。当此时,严俊昌等即使想建立自己的“土围子”也建不起来,想当作威作福的“庄主”也当不上,莫说横行霸道,连捞点好处的机会和本钱都几乎没门。
  值得指出的是,不仅严俊昌如此,其他大凡搞了大包干的村官们,大多也如此。人们不是都很痛恨贪官腐败吗?对绝大多数的农村人来说,类似陈良宇那样的大腐败,他们是不咋感兴趣的,至多当作茶余饭后的谈资而已。令他们最最痛恨的是身边的贪污,尤其对本村的干部,哪怕针尖小的腐败也不能容忍。然而,我们很欣喜地看到,这30年来,其他领域出的贪官一个连一个,可是那许许多多的大包干的乡村,倒仿佛成了一个相对清静的避风港,村官们很少有人在贪污腐败上出事,更不用说像禹作敏那样“榜上有名”了。这不能不说,与大包干这个新型的发展模式或体制不无关系。
                          (2009-2-2)

东坪村民 发表于 2020-7-5 21:35:54

6 楼: ctz4221141   关注于 2009-08-23 16:21发表


跟着止木先生说话(8)

止木先生毕竟是止木先生,议论精彩起来了。这不,《[为小岗辩](8):动了谁的奶酪?》就很有意思。

用的是比较“如今在河北晋州市的周家庄这个据说仍保留较多“人民公社”痕迹的乡里,那里的队长就依然如故。今天出不出工,出什么工,干多少活,都在他一人肚子里装着,由他说了算。因此,那里就有群众这样说:“我们队长光会给我们分活,他自己就从来不干,发的钱却比我们都多。”在一个小村庄,能有这样的权利也算出息了”,小岗村呢?是“可严俊昌却领着17户群众搞单干,把集体分了,也把原本属于他个人独断专行的某些特权给毁了。”,为什么这样呢?止木先生是这样告诉我们的“大伙过的都什么样日子,破烂的茅草屋,家徒四壁,有的甚至只剩下一床棉被,勉强过活为生。作为一队之长,手里没把米,连鸡也不理。都穷到这个份上了,谁还会把集体当回事,死心塌地听你的?所以,当此1978年秋天的这场特大旱灾,眼看着大伙儿又要背起花鼓走四方了,仔细掂量掂量,反正这穷队长也没啥当头了,既然有人闹着要分地,那就分掉,豁出去了。”

言之有理也言之有味。

比较当然不会是只有一个方面,止木先生说“不错,大包干后“天不灭我”,脑袋还牢牢地长在脖子上,但究竟好景不长。当农委主任不过是“被人不情不愿地请上了台,又莫名其妙地退下了台”,如今当名誉馆长也仅能起一个“活招牌”作用,早就对小岗说不上话了。这比起同一时期干集体的几大名村来说,那可就又是一个天壤之别了。看人家吴仁宝,80岁高龄了,还“宝刀不老”,成为村里举足轻重的灵魂人物。王宏斌一干30多年,依然如日中天,舍我其谁。同样,禹作敏如果不意外出事,雷金河不在2001年病故,那么大约也可以断言,一个仍是大邱庄的“土皇帝”,一个仍是周家庄的掌门人。”

什么原因呢?止木先生转述了严俊昌的怨言,就是““现在的小岗村……领导班子流动性太大,三十年换了五六任村干部”;“像华西的吴仁宝,像长江村的郁全和。郁全和从二十多岁干到现在……”;“村委会办公楼今年就装修了3次,厕所也是一修再修……,如果是小岗人治理小岗村早就不是这样了”。”

结论是什么呢?止木先生说了,“今年春节回老家过年,发现大家提起现在的村主任依然是意见纷纷,但不管怎么说,腐败总是与集体的蛋糕相关联,集体这块蛋糕做的越大,则其腐败的可能性及危害程度便也越大。而已经到了一家一户手中,为村民所自主和拥有的那一块,谁又能“贪”得去、“腐”得到呢?”

当然了,最精彩的是“村民所自主和拥有的那一块,谁又能“贪”得去、“腐”得到呢?”,可谓是点睛之笔。

不过,我有些不解,止木先生大概一生只有自己一个人,不会组成家庭的,就不去说了。人类似乎还要阴阳协和,结婚生子的。按照止木先生的理论,那些为了孩子的生存而奔波的人,岂不是违背了先生的理论了?国家当然不能和家庭相提并论。但是,万事一理,我们穷推了去,难道结论不会如此吗?再说了,现在就是止木先生说的那个人,要搞什么工厂,大棚之类的,大概不会是自己一个人做吧,难道就没有一点集体的影子吗?我的理解是,原来我们说的集体,其实是分配上的按劳分配,现在的工厂之类是按资分配的而已。


附:止木先生原文链接
http://bbs1.people.com.cn/postDetail.do?view=1&id=90640741&bid=2

[为小岗辩](8):动了谁的奶酪?
[ 止木 ] 于2009-02-11 09:09:16 上帖 [ 发短信 ] [ 表状 ]

标签: 改革开放 大包干 小岗村


  在人民公社三级构架体制的干部中,严俊昌或许是个很窝囊的生产队长。因为比较起一般社员群众来说,队长虽然按规定是不该脱产的,但又究竟是有很多选择余地的。只要不出大的纰漏,一般可以年复一年地干下去。如今在河北晋州市的周家庄这个据说仍保留较多“人民公社”痕迹的乡里,那里的队长就依然如故。今天出不出工,出什么工,干多少活,都在他一人肚子里装着,由他说了算。因此,那里就有群众这样说:“我们队长光会给我们分活,他自己就从来不干,发的钱却比我们都多。”在一个小村庄,能有这样的权利也算出息了,可严俊昌却领着17户群众搞单干,把集体分了,也把原本属于他个人独断专行的某些特权给毁了。这样的人还不窝囊吗?
  当然,严俊昌也不是没有难言之隐的。30年前的小岗,不仅队小、人口少,仅有一二十户、百十来口子人,而且一直是以返销、救济和贷款而左近闻名的“三靠”队,其实也没什么油水。这里的人均耕地倒是不少,大约有四五亩吧,但“小岗”者,高地也,一遇干旱年景,便十有九荒。再看看大伙过的都什么样日子,破烂的茅草屋,家徒四壁,有的甚至只剩下一床棉被,勉强过活为生。作为一队之长,手里没把米,连鸡也不理。都穷到这个份上了,谁还会把集体当回事,死心塌地听你的?所以,当此1978年秋天的这场特大旱灾,眼看着大伙儿又要背起花鼓走四方了,仔细掂量掂量,反正这穷队长也没啥当头了,既然有人闹着要分地,那就分掉,豁出去了。
  真所谓“人不为己,天诛地灭”啊!原来搞集体,天天学《毛选》背语录,旬旬开批斗大会,月月搞忆苦思甜,年年唱《人民公社好》,春节还要闹个“开门红”,并且上面还三天两头派工作组来“抓革命,促生产”,阶级斗争的弦绷得紧紧的,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调子喊得高高的,“批林、批孔”又批“唯生产力”,竟然都没管上用,终究没有去掉那18颗灵魂深处罪恶的“私字一闪念”,到头来依然还是“地荒、人穷、集体空”,可是,一俟分田、包产到户,却又个个都来神、来劲儿,甚至连坐牢杀头、倾家荡产也顾不得了。什么“托孤”啦,咬破手指头“按血手印”立“生死状”啦,这些在旧社会甚至黑社会才会有的悲壮一幕,仅仅为了一个“分”字,竟也在夜幕的遮掩下上演了。
  所幸的是,后来的演变非但没有那么可怕,而且还出现了人所共知的喜剧性结局。从凤阳县委书记陈庭元的睁一眼闭一眼,到滁州地委书记王郁昭的默许“干一年”,再到时任省委书记的万里“批准干五年”,两年后,严俊昌还因为大包干有功之臣而荣升为小溪河镇的农委会主任,直到如今,已经六十七八岁了,他还担任着村大包干纪念馆的名誉馆长,享受国家给予的每个月1000多元的退休金待遇。这比重庆荣昌县清升镇楠木沟的生产队长李万玉可是有天壤之别了。据报道,李万玉早在1976年就先于他搞起了单干,结果挨了批斗不谈,还被摘掉队长的“乌纱帽”。当时公社和区委的处理意见是“彻底砸烂单干妖风”。
  然而,严俊昌又究竟是心有不甘、甚至死也不能瞑目的。不错,大包干后“天不灭我”,脑袋还牢牢地长在脖子上,但究竟好景不长。当农委主任不过是“被人不情不愿地请上了台,又莫名其妙地退下了台”,如今当名誉馆长也仅能起一个“活招牌”作用,早就对小岗说不上话了。这比起同一时期干集体的几大名村来说,那可就又是一个天壤之别了。看人家吴仁宝,80岁高龄了,还“宝刀不老”,成为村里举足轻重的灵魂人物。王宏斌一干30多年,依然如日中天,舍我其谁。同样,禹作敏如果不意外出事,雷金河不在2001年病故,那么大约也可以断言,一个仍是大邱庄的“土皇帝”,一个仍是周家庄的掌门人。
  据报道,记者眼里的严俊昌其人,“个子很高,足有一米八的样子,头发花白,举止干净利落,并不像一个农村的小老头”,可见他还并没有老得不中用,而他自己确实也很有些“廉颇老矣”的不平。那么,这位大包干的带头人又究竟有些什么怨言呢?不妨录几句他的不是牢骚却胜似牢骚的话语备存:“现在的小岗村……领导班子流动性太大,三十年换了五六任村干部”;“像华西的吴仁宝,像长江村的郁全和。郁全和从二十多岁干到现在……”;“村委会办公楼今年就装修了3次,厕所也是一修再修……,如果是小岗人治理小岗村早就不是这样了”。俗话说,听话听音,从这个准泥腿子干部的话语里,我们所能听出来的言外之意就是,他原本就不该被调离小岗村,不该被靠边站。姑且不论假若小岗村还是由他来掌舵就一定会怎么样,但起码比照其他各大名村的做法,他这样说却并不过分。
  不过,细细想来,这又能怪着谁呢?大包干是你严俊昌带头搞起来的,而现在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也是依据大包干后的新体制而设计和制定出来的。该法虽明文规定村委会成员可以连选连任,但每三年要换届选举一次却是一条硬杠杠。试想,在大包干体制下,集体既已分空,村委会的作为其实就相对有限得很。谁还能保证自己在连续不断的换届选举中永当“不倒翁”呢?所以,严俊昌未干得尽兴就被一脚踢开,其实也是情理中的事。而反观大包干后搞集体的,那里更需要能人,尤其需要一心为集体的强人,而这样的人,在现实生活中不说是凤毛麟角,起码也得百里挑一。所以,华西离不开吴仁宝,南街离不开王宏斌,那里能够30年一贯制甚至其后还要由他们的子侄、乃孙来接替,就是不奇怪的了。
然而,如此说来,我的内心就好生凄凉!一个集体化或共产主义的小都市、小社区,就说所有的成绩都归功于一个人吧,却怎么就成了一个尾大不掉的家国似的,它的领头人为啥就换不得,整整30年来偏就非他莫属,且大有“有子存焉”、“子子孙孙无穷匮也”之气势?如禹作敏时代的大邱庄,只要不是和他一条心的,就要采取各种措施,甚至不择手段,逼迫其就范,不就范就“家法”齐上,严刑逼供,直至打死。而周家庄的很多官员,“包括生产队长、几个厂的厂长,都是乡党委书记雷宗奎的亲戚”,而雷宗奎又是雷金河的孙子。因此,从一个方面说,那些带头人固然是时代的弄潮儿,但是另一方面看,却又不得不让人眼热、羡慕之余保留一份清醒。若我们所梦寐以求的集体化最后都到达这样一个职务永久化甚至家族化管理的境界,那么,究竟是福兮祸兮,也只能说天晓得了。
所以,若问大包干究竟让谁得实惠又动了谁的奶酪,答案其实是再明了不过的。换句话说,真正当年的社员群众对大包干和小岗的18户村民一样是赞成的,没有抵触的。这里还要澄清前帖所谈到的一个观点,即经过大包干和几轮区划调整,村官的数量减少了,可供其腐败的资源也减少了,却并不是说他们在这30年里没有腐败产生。今年春节回老家过年,发现大家提起现在的村主任依然是意见纷纷,但不管怎么说,腐败总是与集体的蛋糕相关联,集体这块蛋糕做的越大,则其腐败的可能性及危害程度便也越大。而已经到了一家一户手中,为村民所自主和拥有的那一块,谁又能“贪”得去、“腐”得到呢?
                             (2009-2-9)

东坪村民 发表于 2020-7-5 21:41:36


7 楼: ctz4221141   关注于 2009-08-23 16:28发表

跟着止木先生说话(9)

跟了几天止木先生,觉得没多大意思了,就不跟了。我以为止木先生的论文早就结束了,可是诚如止木先生在为小岗辩](10)上说的“缘于个人生活中的诸多烦冗,已经搁笔相当长一段时间了。”,多久呢?本篇“发表时间: 2009-02-24 10:07:53 ”,接续篇“发表时间: 2009-08-03 21:07:30 ”,几乎六个月。时间真是流失得很快的。当然了,我没跟,或者朋友们阅读得迟了,于是[ 鑫森 ] 先生就跳起来高兴“你的主帖引起小左惊恐,没有一帖敢于正面辩驳,都是横七竖八。你继续驳下去。”,这位先生没注意,在他高兴之前,有人阅读了,是“[ 222.134.117 ] ”提出了“劝君乡下走一走,找户人家住一住!尔写文章水平将上一个人读人爱的层次!闭门造车的文无人爱看!”。

看来,我没意思了,止木也没意思了。不过,止木先生的意思终于又来了,就是驳“越走越窄的老路”言论,立论改为驳论了。觉得好玩,就继续跟下去看看。

按照止木先生的说法,本篇是由于“数年前,一篇由陈窗、曾德方二人联名撰写的题为《小岗村:一条越走越窄的小农经济“老路”》的文章”引发的,这篇文章“例如,它几乎开宗明义就对小岗式改革下了如下结论:“1978年,他们因为带头搞了土地‘承包’(大包干),便成了农村致富的典型。有些人,甚至把它说成是‘闯出一条拯救中国农村经济’的‘新路’。然而,熟悉内情的人却认为,小岗村搞的‘承包’,尽管土地是公有,但从一家一户的经济模式来说,实际上仍然是一条越走越窄的小农经济的‘老路’。农民走这条‘老路’,只能不断走向两极分化,并不能达到共同富裕。”,又如,文章的末尾,作者还这样深情又无奈地描述道:“现在,不少农民虽然希望组织起来,走共同富裕的道路,但严酷的现实已经与美好的希望拉开了距离。他们似乎已经听到了旧时中国的民歌:‘月儿弯弯照九洲,几家欢乐几家愁,几家高楼饮美酒,几家流落在外头。’ 特别是,那些先穷起来的农民,更是有一种预感,好像过去那种‘身背花鼓走四方’的命运,又将降临到多数人的头上。他们像是热锅上的蚂蚁,为此而感到惶惶不安,……””。很明显,作者认为的老路是“只能不断走向两极分化,并不能达到共同富裕”。这是文章的核心(很遗憾,我没有看过原文,只根据止木先生的引述)。

我想驳人家也许只能驳这个核心。止木先生是怎么驳的呢?止木先生说“这都是事关农业、农村和农民的改革发展的大问题,不久前召开的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及其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都有全面客观的阐述”,交给中央了,真是高明得可爱。中央的文件我没看,可是胡总书记到小村的新闻我是有幸看过了。胡总书记似乎说过要搞土地流转,大概是在保证农民承包土地的前提下,土地可以流转到大户手中。相信止木先生是可以细心体会的,因为止木先生说了“一切真正关心“三农”的人都应该好好地学习和理解把握”。不知道他对于土地集中的说法是怎么体会的。

当然,人们对于土地流转还是有不同的解读,也有不同的分析。土地通过流转达到集中,对于提高土地效率有利,这是止木先生和我们的共同点。不管土地集中到谁的手里,总是要规模化,集约化的。有分歧的在于,土地集中以后的劳动关系及其分配关系。以前的时候,土地是集体的,收益大家均分,就是当时国家拿走了大部分,为了国家这个大家,人们还是想得通的。现在土地集中到“能人”手中,人民成了打工者,收益归“能人”所有,应该是法律所允许的。这样,普通的劳动者的收入只能靠打工,“能人”就可以获得“剩余价值”,难道陈文的核心观点“只能不断走向两极分化,并不能达到共同富裕”不是这种思路的准确表述吗?我们这30年,一切的法律,政策就是一个目标,就是“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怎么叫“富起来”呢?大家都有百亿美金,能说谁“富”吗?总要有许许多多的不“富”的人做陪衬,才可以显得“富”啊,我的止木先生!

显然,这样止木先生是驳不成功的,怎么办呢?

止木先生是很聪明的,笔锋一转,就成了反问了,“史上何曾有过我们今天这样的“小农经济”?”。并且找出了几个不同来,比如“令“耕者有其田”的小农经济”,“低、零赋税的小农经济”,“逐步消除城乡差别的小农经济”等。其实,在我国的奴隶社会,止木先生也是可以这样问的,在我国的封建社会,止木先生这样问也站得住脚,如果美国人说是他的国家也是社会主义,这样问当然就更比止木先生有说服力。至于每一个小观点,我就懒得一一跟着说了。其实,止木先生心里很明白,这仍然是小农经济,只是表现形式有所差异而已。不然,他就会直接说是个什么经济的-----以止木先生的不凡的洞察力!


附:止木先生原文链接
http://bbs1.people.com.cn/postDetail.do?view=1&id=90827954&bid=2

为小岗辩](9):史上何曾有过这样的“小农经济”?—— 一驳“越走越窄的老路”言论
[ 止木 ] 发表时间: 2009-02-24 10:07:53 [ 发短信 ] [ 回复 ] [ 树状 ]

           
  数年前,一篇由陈窗、曾德方二人联名撰写的题为《小岗村:一条越走越窄的小农经济“老路”》的文章(以下简称“陈文”)在网络上窜红,成为扔向小岗村乃至于整个农村改革发展的一记重磅炸弹。时至今日,这篇以纪实手法出现的自我标注于“2001年3月整理,5月修改”可谓绞尽脑汁、费时费力的文章,仍是不时可被搜索到的读来最具专业水准的发难文章之一。可以说,网上有关小岗之争虽然时有起伏,相延未绝,但就一些人所持主要观点来看却大抵无出其右,概括起来,无非还是那一条“老路”、三个“谜”而已。
  有关陈文的那三个“谜”,即所谓“脱贫致富之谜”、“提高生产力之谜”和“按手印之谜”,我在前面的帖子里依据个人经历均已述及。我认为,它们,尤其前二者,其实早已都不是什么谜,早已都是明明白白的客观事实。最近,我也有意识地就便在农村和生活小区里向一些过来人们作过小调查,大家都曾有过忍饥挨饿和劳厄困顿的经历,无不表示,大包干后不久出现的诸如“万元户”、“卖粮难”和茅草屋翻新成砖瓦房等等,都绝不是无声无息的局部的现象,是农村大面积脱贫致富、农业人口有了更多身份变换和择业机会的一个重要分水岭。
  至于陈文主旨所在的所谓“老路”论,则不仅有违此前此后活生生的客观事实,而且也明显带有煽情和危言耸听的味道。
  例如,它几乎开宗明义就对小岗式改革下了如下结论:“1978年,他们因为带头搞了土地‘承包’(大包干),便成了农村致富的典型。有些人,甚至把它说成是‘闯出一条拯救中国农村经济’的‘新路’。然而,熟悉内情的人却认为,小岗村搞的‘承包’,尽管土地是公有,但从一家一户的经济模式来说,实际上仍然是一条越走越窄的小农经济的‘老路’。农民走这条‘老路’,只能不断走向两极分化,并不能达到共同富裕。”
  又如,文章的末尾,作者还这样深情又无奈地描述道:“现在,不少农民虽然希望组织起来,走共同富裕的道路,但严酷的现实已经与美好的希望拉开了距离。他们似乎已经听到了旧时中国的民歌:‘月儿弯弯照九洲,几家欢乐几家愁,几家高楼饮美酒,几家流落在外头。’ 特别是,那些先穷起来的农民,更是有一种预感,好像过去那种‘身背花鼓走四方’的命运,又将降临到多数人的头上。他们像是热锅上的蚂蚁,为此而感到惶惶不安,……”
  究竟小岗式改革及其发展道路是否像作者所说“越走越窄”,是否果真“只能不断走向两极分化,并不能达到共同富裕”,甚至是否已然像作者所形容到了那么一种十分危险的地步等等,我想,这都是事关农业、农村和农民的改革发展的大问题,不久前召开的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及其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都有全面客观的阐述,一切真正关心“三农”的人都应该好好地学习和理解把握。这里,按照陈文“一家一户的经济模式”即“小农经济”,而眼下有不少人又正是这样动辄拿它当落后的帽子来乱扣,于是,就想先问一问:史上何曾有过我们今天这样的“小农经济”?
  不错,中国传统的农业经济史,大体上就是一部以家庭为单位的靠天吃饭、自给自足、封闭脆弱、贫富不均的小农经济发展史,而小岗式改革的实质,不是在人民公社集体公有土地和实物的基础上更“大”更“公”,相反却按户或人均把土地经营权重新分配给农民,于是,就形式上看,仿佛又退回到了“一家一户”的小农经济老路上去了。然而,我认为,这在哲学上应该叫“否定之否定”,是必要的纠偏而算不得倒退。如果这就是小农经济,那么,它一定是有史以来最公平、最进步、最现代,因而最具共同富裕社会主义性质的小农经济,与一切旧时代的“小农经济”根本不可同日而语。
  ——令“耕者有其田”的小农经济。
  小岗式改革之所以能在农村掀起滔天大浪,首要和最基本的一个特征就是让所有农户都圆了一个可以说旧中国历史上从未有过的“耕者有其田”的美梦。这样的美梦我们曾经在孔孟及其后多少仁人志士的笔下见识过,但在长达两千余年的封建社会的现实生活中却从没存在过。无论大家所熟知的老子的“小国寡民”,陶潜的“桃花源”,白居易的“朱陈村”,甚至《天仙配》里“男耕女职”等,大抵都只是人们所希冀出现和理想中的一种与现实相左的小农经济状态。可是“严酷的现实”却是,直到上世纪二三十年代,还是“土地的百分之六十以上在地主手里”(见毛泽东《井冈山的斗争》)这样一种不平等状况。
  孟子曾经向齐宣王传授过一种王道,实际也是他对农业经济政策的一种理想和主张,即“制民之产”。他说,“无恒产而有恒心者,惟士为能;若民则无恒产,因无恒心”。又说,“是故明君制民之产,必使仰足以事父母,俯足以畜妻子;乐岁终身饱,凶年免于死亡,……老者衣帛食肉,黎民不饥不寒”。我们撇开他的对“士”和“民”的历史偏见不谈,单就“恒产”与“恒心”的关系而论,则无疑是正确的。但是,这样的要求,在历代封建社会固然都未能或鲜能做到,建国后把土地革命时期分给农民的土地又收回公有,显然又是做过了头。
  从实践来看,要求得农民的“恒心”,还就是孟子说的要给农民以“恒产”。孙中山显然是看到了这一点,因为他曾说过,“现在农民都不是耕自己的田,都是替地主来耕。所生产的农品大半是被地主夺去了”。所以,他的民主革命思想的一大核心内容,就是要仿照俄国的办法,“也要耕者有其田”,却终未践行。既看到又做到这一点的,是中国共产党人,是毛主席。他在井冈山时期,就最早采用了这种方法,才赢得农民的“恒心”帮助,最终实现了“星星之火,可以燎原”的革命目标。而30年前的小岗式改革,也可以看作“恒产”与“恒心”的一次辩证回归,不仅迅速改善了农民的生存状态,更使我国农村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巨大变化。
  ——低、零赋税的小农经济。
  按照有“恒产”方有“恒心”或者“耕者有其田”的思想,把田亩的经营权按人口分配到户,这既是土地革命的思路,也是小岗式改革取得成功的第一步,广大农户随即从对集体土地的淡漠转而产生浓厚的热情。这时候,所谓“交够国家的,留足集体的,剩下全是自己的”,农民还有“两上缴”义务,不久即转为较重的经济负担。此后,国家适时和不断加大改革力度,强化惠农措施,先是实行税费改革,后又取消农业税,再又实行直接补贴,农民种地产粮基本做到了轻负担或零负担。那么,这样的小农经济,在历史上又何曾出现过?
  不妨看一下西汉晃错的《论贵粟疏》。从中不仅看到农民们四时的勤苦艰辛,更看到封建剥削的沉重不堪。它这样写道:“春耕,夏耘,秋获,冬藏,伐薪樵,治官府,给徭役;春不得避风尘,夏不得避暑热,秋不得避阴雨,冬不得避寒冻,四时之间,亡日休息;又私自送往迎来,吊死问疾,养孤长幼在其中。勤苦如此,尚复被水旱之灾,急政暴虐,赋敛不时,朝令而暮改,当具,有者半贾而卖,亡者取倍称之息;于是有卖田宅,鬻子孙,以偿责者矣。”
  再看一下白居易的《卖炭翁》。为了烧炭卖出好价钱,老人不顾缺衣少食,巴不得天气酷寒,却又横遭掠夺。它这样描述:“卖炭翁,伐薪烧炭南山中。满面尘灰烟火色,两鬓苍苍十指黑。卖炭得钱何所营?身上衣裳口中食。可怜身上衣正单,心忧炭贱愿天寒。夜来城外一尺雪,晓驾炭车辗冰辙。牛困人饥日已高,市南门外泥中歇。翩翩两骑来是谁?黄衣使者白衫儿。手把文书口称敕,回车叱牛牵向北。一车炭,千余斤,宫使驱将惜不得。半匹红绡一丈绫,系向牛头充炭直”。
  再看看柳宗元的《捕蛇者说》。通过永州的一位蒋氏之口,告诉人们为何农民宁可冒死捕蛇而不愿以种田为业。它这样说:“君将哀而生之乎?则吾斯役之不幸,未若复吾赋不幸之甚也。向吾不为斯役,则久已病矣。自吾氏三世居是乡,积于今六十岁矣,而乡邻……非死即徙尔!而吾以捕蛇独存。……盖一岁之犯死者二焉,其余则熙熙而乐。岂若吾乡邻之旦旦有是哉!今虽死乎此,比吾乡邻之死则已后矣……,又安敢毒耶?”
  总之,历史上一切时代的旧式小农经济,没有不压榨和剥削贫苦农民的。大约从孔子起,就有了“苛政猛于虎”之说,其后的“急政暴虐,赋敛不时”,甚至“可怜身上衣正单,心忧炭贱愿天寒”,哪怕被毒蛇咬死,也不愿意以种田为业的畸形社会现象,可以说是贯穿于全部历史过程的。即使在我党领导的土地革命时期,也因为条件所限,农民依然要通过“缴公粮”等履行对国家的一定义务。但小岗式改革,却逐步开创了一个轻税负、零税负甚至“工业反哺农业”的新时代。我就不明白,这样史无前例的小农经济如何就体现不出社会主义的共富特征来?!
  ——逐步消除城乡差别的小农经济。
  鸦片战争以后,中国成了积贫积弱的半封建半殖民地国家。这就决定着,即使到了新中国成立以后相当长时间,我们也依然是一个农业的穷国和大国。那时挂在嘴边上的所谓“八亿农民”,说明我们的基本国情就是,农民或农村人口在总人口中所占比例,就是一个绝对的大多数。这时候,虽然毛主席早已提出,“农业的根本出路在于机械化”,可是农村人口那么多,一是机械耕作一时还达不到“化”的水平,二是即使达到了,剩余农村劳动人口将如何化转,却又成了问题。
  工业基础薄弱,而农业又很大很穷,于是,就有了“备战备荒为人民”和“以粮为纲”的口号。加之国际社会风云变幻,“三个世界”间的战争随时可能发生,于是,“手中有粮,心中不慌”更成了上下的共识。但是,过度加强农业的结果,非但没有巩固“工农联盟”,反而加大了工农的鸿沟。大约每个过来人都知道,在人民公社特别是大寨模式下,农民实际是从一个绳索里逃脱又被套上了另一个绳索。封建的地主的剥削和压迫被取消了,但集体的强有力的行政手段却又把人们给死死困在了土地上。那时候,几乎人人都知道“农村是一个广阔天地”,却又人人不想在那里“大有作为”,不仅有权的干部先把很少的招工和升学的指标攫为己有,而且普通农家子弟谁不希望跳出农门?
  然而,小岗式改革不久,这种情况就随即发生了逆转。一方面,国家通过高考,农村的贫下中农子弟可以上中专和大学,而不再通过名额分配从干部手里“分得一杯羹”;另一方面,因为田亩归为自己经营,农活可以自主安排,所以,不仅春节不用“开门红”,平时更有了许多农闲。这时,外流打工挣钱的,不再被看作“二流子”甚或“阶级敌人”,反而成为一种发家致富的新时尚。这种种政策所导致的结果就是,农业既有了稳定解决13亿人口吃饭问题的功能,与此同时又消化了一大批农村人口。这样的小农经济,或许与现代化大生产、与市场经济仍有差距,但却不正是最适合当今国情的一种发展模式吗?
  尤其需要指出的是,现在,农民工从过去的“盲流”到如今成为城市产业工人的一部分,有人认为,他们的境遇是低下的,生活是艰难的,这种同情农民工的感情当然是值得珍惜的。然而,我认为,与其让他们在集体时代那样一年四季、年复一年地守在家里、呆在地里,收稻割麦,罱泥划渣,挑大堆出河工,苦死累死乃至于“民至老死”,却“乃不知有汉,无论魏晋”,压根不知外面的天地,不知工厂的滋味,不知城市的风貌,仿佛这后者都只配城里人享受,是城里人的专利似的,还不如让他们出来打工挣钱的好。30年来,究竟有许许多多的昔日农村人,不仅融为城市居民的一员,而且也挣到了大钱。难道这倒不体现社会主义的性质了?
                             (2009-2-24)

东坪村民 发表于 2020-7-5 21:49:54


8 楼: ctz4221141   关注于 2009-08-24 08:09发表

跟着止木先生说话(10)

应该说,这篇《[为小岗辩](10):从战略高度看农村改革发展的远景——再驳“越走越窄的老路”言论》是不值得跟的。由于《[为小岗辩](9):史上何曾有过这样的“小农经济”?—— 一驳“越走越窄的老路”言论》难以自圆其说,没有办法就拔高它,使它具有了“战略高度”,当然,当时我们分田到户,在当时领导者看来是具有“战略”意义的,至于是不是有“高度”,当时的中央和现在的止木先生包括我都是没有资格评判的。历史会证明一切。现在止木说是“从战略高度看农村改革发展的远景”,那是意淫,是自欺欺人,也是瞒天过海地欺骗普通的老百姓。

比如说吧,止木先生为了忽悠,就为“《[为小岗辩]”重新定义,“鉴于肇端于1978年的我国农村大包干改革最终把原来大一统的人民公社及其所属的生产大、小队从体制上进行了几近完全的改造,于是,在我看来,所谓“小岗”,已经绝不仅仅限于安徽凤阳县的那一个特指的地方了,而大凡实行了该同一种体制的我国广大农村,则都可按此视之。换句话说,只要是“大包干”了的,就都是我笔下的“小岗”。因而,我之所谓“为小岗辩”,毋庸讳言,实质就是为大包干后的农村新体制而辩,为30年来以大包干为精髓的新政推动下的农业农村农民的发展和进步而辩。”,这其实谁都是心知肚明的。以“大包干为精髓”的私有化运动,会把中国推向何方,会把中国的普通劳动者弄到个什么地位,也是经过“为30年来”的实践检验人们才有了不同意见的,这也许是止木先生们不愿意看到的。国家的群体事件那么多,是人民不好吗?止木先生们为什么不思考思考?

至于止木先生的那么多论据,似乎都可成为一家之言,就不想多说什么了。不过,据说我们国家这几年在做“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努力,我不知道根据是什么。我看到的是,大量的资源企业被“以“大包干为精髓”的私有化”的人使用着,死人就不说了,总要死人的,不过是多少而已,但是留给后代的资源无情的浪费掉了,环境破坏了,不知道止木先生是不是知道这件事。先生深情地描绘的那么多好现象,我们也看到了,但是先生为什么不深入研究研究?比如,农民们家家都有个手扶拖拉机,就是耕地,拖劳动成果,一年到头用不了几天,这种浪费难道不是致命的吗?农村也有了不少的楼房,可是他们是靠““大包干为精髓”的私有化”解决的吗?我知道的情况是,富(这种富是相对于当地的普通劳动者,和国家培植起来的富裕者不可同日而语)起来的农民,一种是大量承包土地,获得收益,一种是经营商业赚取利润,一种是外出打工积累几个。前两种情况还好,后一种情况,那是拿命换来的所谓的富裕。而且这三种人还不是很多,主要的是日子有些艰难的人。国家其它方面难道不是因为““大包干为精髓”的私有化”造成社会的不和谐吗?

所以,看了止木先生的文章,我觉得不是“从战略高度看农村改革发展的远景”,而是认为这种“以“大包干为精髓”的私有化”确实是“越走越窄的老路”。继续这种老路,国家只能“仰人鼻息”,成为人家的附庸,岂有它哉!


附:止木先生原文链接
http://bbs1.people.com.cn/postDetail.do?view=1&id=93586859&bid=2

[为小岗辩](10):从战略高度看农村改革发展的远景——再驳“越走越窄的老路”言论
[ 止木 ] 发表时间: 2009-08-03 21:07:30 [ 发短信 ] [ 回复 ] [ 树状 ]

  缘于个人生活中的诸多烦冗,已经搁笔相当长一段时间了。现在拾笔写发新帖之前,想想还是应该把未曾完结的旧债还掉——将《为小岗辩》系列帖文的最后两个单元帖写完。
  因为相隔如许时间,当然也有必要把《为小岗辩》中的“小岗”再明确定义一下。鉴于肇端于1978年的我国农村大包干改革最终把原来大一统的人民公社及其所属的生产大、小队从体制上进行了几近完全的改造,于是,在我看来,所谓“小岗”,已经绝不仅仅限于安徽凤阳县的那一个特指的地方了,而大凡实行了该同一种体制的我国广大农村,则都可按此视之。换句话说,只要是“大包干”了的,就都是我笔下的“小岗”。因而,我之所谓“为小岗辩”,毋庸讳言,实质就是为大包干后的农村新体制而辩,为30年来以大包干为精髓的新政推动下的农业农村农民的发展和进步而辩。
  注意到许多网友朋友们对小岗式的改革颇不以为然,从深水区的诸多主帖、跟帖更可以看出,不少人至今仍情郁于中而不时情绪化地耿耿于怀,乃至于谁为小岗作辩,谁就不是好人。受此感染和触动,我也曾不止一次地反躬自问,难道“为小岗辩”果真错了?回想当初个人写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其一,基于自身对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农村集体生活的直接经历;其二,基于对30年来农村现实社会生活发展历程的目睹与见证。年少时候的经历与记忆,总是终身也无法忘怀的,而对现实生活的观察与判断,自信也是比较理性与客观的。
  值得一提的是,作为农民子弟,我是一直关注农村的发展和变化的,即使外出旅游,也会注意观察各地农村的风貌。这段时间,恰好在南到上海、南昌和深圳,北到太原、石家庄的大江南北走了一些地方,期间更是特意观察了不同地区的农村生活境况。虽然仅是隔着车窗的短暂张望或肤浅一瞥,但许多地方的新风新貌却都给我留下了鲜明而深刻的印象。由此,不仅越加坚定了我对农村改革方向和道路的认同,同时也更加清醒地认识到,陈窗和曾德方二位在其《小岗村:一条越走越窄的小农经济“老路”》一文(以下简称“陈文”)里提出的所谓小岗式改革模式“只能不断走向两极分化,并不能达到共同富裕”,必将“越走越窄”的言论,是完全站不住脚的。
  众所周知,我党现行的农村政策基石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实质是农民家庭对过去集体化时代的大队和生产队所辖耕地田亩经营权的均等化拥有,这种政策已经连续实行了30年,今后还将持续实行。这从一定意义上说,就是几千年来祖祖辈辈先民们所梦寐以求的“耕者有其田”朴实理想的初步实现。在这种优良政策的激励和推进下,以剥夺周围农民土地为生存条件的几千年不灭的昔日的地主阶级将不复存在和死灰复燃。试问,在没有了地主及其剥削、耕者都“有其田”的社会条件下,农民们“只能不断走向两极分化”的结论究竟何以得出?反正,我是怎么想也想不出来的。
  对于广大长期生活在农村的人们来说,分田到户的根本意义,还绝不仅仅是有了耕地这个借以养家活命的资本。我们知道,在存在封建地主剥削的生存方式下,土地是他人的,农民们只是被雇佣,生活境遇当然是无法自我改变的;在集体化时代,土地虽然是公家的,但行政强制力的压制与束缚也是登峰造极和无以复加的,社员们无形中成了行政高压下的羔羊。只有分田到户以后,农民才真正有了生产生活的自主权。这时候,不仅基本生活有了较大改善,其人身的自主与自由也有了空前的保障。集体化时代,没有人敢于和能够外流,甚至几十年里连县城也到不了几次,但如今,外出它省甚至走出国门打工挣钱,成了许多家庭实现脱贫致富和进城安居的不二法门。那么,这“越走越窄”的结论又从何而出?
  陈文的末尾,有一段话我认为是极端可笑的。作者这样深情而无奈地写道:“现在,不少农民虽然希望组织起来,走共同富裕的道路,但严酷的现实已经与美好的希望拉开了距离。他们似乎已经听到了旧时中国的民歌:‘月儿弯弯照九洲,几家欢乐几家愁,几家高楼饮美酒,几家流落在外头。’ 特别是,那些先穷起来的农民,更是有一种预感,好像过去那种‘身背花鼓走四方’的命运,又将降临到多数人的头上。他们像是热锅上的蚂蚁,为此而感到惶惶不安……”。
  在我看来,不仅“越走越窄”的结论不靠谱,因为30年来,这首旧时中国的民歌所描述的现状也好、命运也罢,在现实农村里,不是越来越多,而是越来越少了,而所谓“不少农民”“希望组织起来”,也不过是作者的闭门造车和一厢情愿而已。我相信,现在多少地方政府何尝不希望把家家户户都组织起来,但究竟有多少人愿意和顺从,却是要打一个大大的问号的。不错,过去的乡村干部没有现在的贪,但那种作威作福的“官老爷”派头和“土皇帝”作风,绝不是今天才有的,早在集体化时代就很盛行了,这一点,我记忆犹新。所以,如果没有找到一个令人信服的更好的“共同富裕”的组织形式,想用旧式的集体化把人们再重新组织起来,做白日梦而已!
  当然,我国近些年来翻天覆地的变化既起步于农村改革,同样,一些引人注目和无法绕过的社会矛盾和热点问题也由此而生。比如,“三农”问题,的确是大包干后新产生的客观现象,在此前的人民公社时代似乎是没有的。但深入来看,“三农”问题的本质是社会二元结构的存在使然,即“文革”中一直想消灭而总也没有消灭得了且鸿沟更其分明的城乡差别。那时候,谁拥有一个城市户口,那是多么令人羡慕和体面的事情。如今,这种与特定社会体制相联系的户口制度也还没有根本革除,但其重要性却是越发淡化了。与此相适应,城乡差别,至少在社会制度层面上看,也没有原先那么不可逾越了。新近有媒体称,北京、上海的户籍可以为外省符合条件的农民工所拥有,而深圳甚至连“农民工”这一称谓也要清理和注销了。
  我记得,高考制度恢复前,一般人想跳出“农门”,主要是通过乡镇企业招工和推荐工农兵大学生,而这种招工和推荐的主导和决定权,是在当时一言九鼎、握有重权的三级干部们手里,在上面下达的指标极其稀少的情况下,普通农家子弟其实不可能优先跨越这个门槛的;后来,参军提干和通过高考上大学可以改变命运,但能够得此幸运的也究竟还是一小部分人;把更大多数的农村人变成实实在在城里人的,就是始自大包干的农村改革。我有许多同学、朋友、亲戚和熟人,就是因为大包干才得以转而成为城市人而最终跳出“农门”了的。
  过去我们提倡“知识青年到农村去,在那里是可以大有作为的”,但事实证明,农村确实需要科技,需要知识,需要人才,却不再需要那么多的劳动力人口。让一部分农民转移阵地,转换岗位,转变身份,成为产业大军一部分并与城市人口融为一体,才是强国富民的大势所趋、希望所在。所以,大包干以后,在农村的劳动力逐年减少了,甚至只剩下所谓“3861”即那些孤寡老弱和妇女儿少了,但借助种种科技手段,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基础地位依然没有动摇,农业的丰产丰收依然得以实现了。诚然,农民工们进城的道路和生活境况有许多也是极其坎坷,但我坚持认为,就总体来说,这比他们原先的被人为束缚于土地而无法自拔的生活境况已经好过许多,不能相提并论了。
  还有一点需要提及,那就是,现在到农村去看看,不少地方的乡村风貌都是焕然一新。譬如,你坐在一辆大巴上,急驰在贯通江苏东部的沿海大通道上,就会发现,高速两侧都是一些崭新别致的村落,而且,越往南方那里的民房就越来越好、越来越高。这是一个方面。与此同时也会发现,还有一些地方,特别是远离城镇的乡村,还有很多不堪入目的旧房子、旧村落。譬如,我的老家就差不多还是大包干初始的那么一种近乎原始的景象,似乎是多少年来没啥大变化。但知情人知道,原来是大家感觉城镇比自己这偏僻的家乡更好,所以,一俟打工赚到了钱,都不愿意重新翻盖新房,而纷纷到城里买房居住去了。
  按照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规划的战略蓝图,今后我国农村改革发展的一大重点任务,是要进一步“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彻底解决对农村人民极不平等的城乡差别问题。为此,需要“健全严格规范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依法保障农民对承包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等权利”;同时,也需要“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我觉得,这一政策十分符合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我国农村改革发展的实际,为统筹城乡发展指明了前进的方向。
  试想,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时代的来临,农村人口通过有序递减,一方面为城市化发展添加了新鲜血液,一方面又为农业的规模化、现代化发展腾出了空间。这无论从现实利益还是战略眼光来看,都对提高全民的城市化比重,缩小城乡差别,尤其“使广大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大有好处。——这难道还不是广大农村人所乐以见到的农村改革发展的美好远景吗?而此前已有传媒报道,国家新审批成立的成渝特区,正在作这方面的尝试。由此,我坚信,我国农业农村和农民的命运正在发生急剧和持续的变化,他们明天的命运只会越来越好,而那种不顾农村实际、违背农民愿望的所谓“越走越窄”的言论,是否该“休矣”了呢?
                         (2009-8-2)

东坪村民 发表于 2020-7-5 21:57:31


9 楼: ctz4221141   关注于 2009-08-24 14:30发表

跟着止木先生说话(11,未完)

止木先生终于要结束[为小岗辩]系列文章了,我记得止木先生在开始[为小岗辩]的时候,说是七八篇就足够了,现在弄了11篇,总算结束了,也是可喜可贺的事。止木先生的标题定义为《[为小岗辩](11,完):坚守,也是一种发展之道——走访河北周家庄乡后的沉思 》是值得包括止木先生在内的国人思考的。毛先生死了,按照现在的说法,他是犯了错误的,可是老百姓不认同,我们不去说他了。国家所形成的制度,国家所形成的体制,难道也要因为一个人的死去打碎吗?止木先生们这个时候为什么没有“坚守,也是一种发展之道”的意识呢。小岗搞了30年了,实践证明那是错的,却还要我们“坚守”,说是“也是一种发展之道”那不是忽悠我们吗?

我感到,止木先生说也有无可奈何的地方,止木先生说,“即小岗不是不可以“研究”的,但“研究”一定要真诚厚道,“研究”要有利于维护党的现行农村方针政策的执行,有利于诠释或解决现实中的问题。”,看来这个止木先生之所以要[为小岗辩]除了觉得人们研究小岗不“真诚厚道”之外,还有一种“诠释”的使命。对于止木先生的所谓“真诚厚道”的表述,我想面对目前农民打工之后留下的大量的后遗症对于农民的危害来说,这个“真诚厚道”太苍白无力了。至于“诠释”之类,还是不提为好。好的政策人们不会怀疑的,无需“诠释”。我们不是讲究“实事求是”吗?对的就是对的,何须“诠释”啊?需要“诠释”的东西,一定有猫腻!

至于周庄,止木先生的口还是很尊贵的,只说了句“我说听说你们这里非常好,所以慕名来学习学习,谁知老人却小声说了一句“不咋地”,给我留下很深的印象。”了结了。这个周庄究竟如何,我没有去过,不好说什么的。不过“不咋地”的话应该是真的。去年人均也就是不到6000元钱,虽然高于大多数农村的人均水平,加上这里是大体平均的,高收入的人群可能不是很高,对于一直想发家致富的农民来说,是不会以为“咋地”的。但是,止木先生说的“起码家家户户住得宽敞整洁,富余劳动力就地作了安排消化,群众的物质生活和精神面貌都较好。”是值得重视的。国家不能只“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坚守这个政策是绝对错误的,设计这个政策的人,本身就不应该是个共产主义者。

我们应该坚守的,不是世界上都有的东西,而是我们自己创造出来的东西。


附:止木先生原文链接
http://bbs1.people.com.cn/postDetail.do?view=1&id=93822278&bid=2

[为小岗辩](11,完):坚守,也是一种发展之道——走访河北周家庄乡后的沉思
[ 止木 ] 发表时间: 2009-08-18 15:57:32 [ 发短信 ] [ 回复 ] [ 树状 ]

标签: 农村改革发展 小岗村 周家庄
  拙帖《为小岗辩》这个系列的写作,原应在很短时间里就可完成的,不料因为种种缘故,竟拖沓、延宕了整半年时间。这莫谈对不住论敌诸友君,连自己都有点失去兴味了。不过也好,究竟有关“小岗事件”、“小岗模式”及其发展路径的问题,是当今网络论坛上争议不断、口水较多的热点论题之一,写作上拖一拖、放一放,也就是情绪上忍一忍、降降温,或也不无裨益于思考的深入和稳妥,犹如拉车人之歇脚抬头,确认一下方向再执著前行,亦未尝不是明智之举。
  在首篇《开头的话》里,我曾简要阐述过这个系列写作的缘起及宗旨。其实,针对有关网友所谓“研究小岗”的系列论题,我所想表述的意思也很简单明了,即小岗不是不可以“研究”的,但“研究”一定要真诚厚道,“研究”要有利于维护党的现行农村方针政策的执行,有利于诠释或解决现实中的问题。否则,揶揄讽刺,皮里阳秋,甚或把无辜的小岗百姓当作靶子大加挞伐,这不仅与基本的客观事实大相径庭,又与那些蛊惑人心和混淆视听的鼓噪何异?
  不可否认,“小岗模式”推行30年来,取得的成绩不小,但出现的问题也很多。小岗的那个所谓“线”与“槛”的定论,就既是对安徽小岗村这个大包干发源地自身的一个客观描述,也是全国绝大多数农村的一个恰如其分的缩影。如今的所谓“三农”问题,本质上也就是如何进一步发展致富、全面小康,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进程的问题。既然农业现代化发展的瓶颈总也无法打破,那么,对现实的运行机制或者“小岗模式”加以反思,当然是必要和可以理解的。
  然而,反思却不一定要推倒这个机制,更不是要重新回到人民公社的旧体制上去。“小岗模式”虽然没有使小岗村乃至于其他类似的农村实现更好更快的发展,达到像华西和南街那样冒富流油的水准,但它究竟在一个时期来促进解放农村生产力,首先是解决农村人口的温饱和初步小康的问题上有功。所有从人民公社时代过来的农村人,不管他是继续留在农村,还是或先或后进了城的,我想,大家都会对此留有极为深刻的印象。只要不是蓄意抹黑现实,那么也都不会否认这一个铁的事实。
  “分田到户”,说白了,也就是把土地的经营权均等地交给农民自己来掌管经营,农民们与那些瞎指挥、乱作为的基层“土皇帝”们拉开了距离,真正做了这块国家或集体土地上的主人。这看上去有点小农经济的色彩,却为今后的“大农”以及城乡一体化发展预埋了伏笔;看上去组织程度降低了,但既不依附地主又不依附“土皇帝”的人身独立和自由程度却空前地提高了。而且,可以预言,只要党的现行农村政策继续“一以贯之”地执行不变,即维护农民家庭的土地均等化不变,那么,农村的共同富裕的大格局就不会发生质的改变。
  现在,有一种观点很流行,认为,如果这近30年来,不是实行“小岗模式”,而是继续走昔日人民公社的集体化道路,那么,现实中的“三农”问题就不会如此复杂严重,农村的前景就会一片光明。其支持的根据就是现在仍以“集体化”为标榜的华西和南街村等少数特例。作为对集体化生活记忆犹新的人,我对此却是不敢断论。在前此的帖子里,我对它们作过分析。我认为,它们只是少数个案,而且也是接受过了现时代市场经济洗礼、其实质内容有了诸多变异的个案。
  不妨把视野放得宽一些。比如,在“小岗模式”大行其道之前,不仅我们自己的农业存在诸多问题,许多地方连温饱尚无法解决,而且共产国际大凡搞集体化的,也大多没有了善终。如今,严格意义上的计划经济的社会主义国家大约也就只剩下朝鲜和古巴了。按说,它们在我们废除人民公社的这30年里,集体化应该是一直坚持下来的,那么,它们把粮食问题都解决好了吗?它们的人民都温饱富裕了吗?它们那里有很多如我们的华西和南街了吗?——可能实际情况完全不是如此吧?
  今年春天,我利用去河北石家庄办事的机会,顺道走访了被网络炒得沸沸扬扬的号称我国当今“最后一个人民公社”的周家庄乡。它隶属于石家庄所辖的县级晋州市。从辛集坐火车去晋州,也就几块钱的车票。晋州有市内公交车可以直达周家庄。我们是凌晨四点左右抵达晋州站的,差不多在公交车开始运营的第一时间即迫不及待地赶到了晨曦中的周家庄。当然,因为有事在身,没敢多作逗留,大约上午八九点钟光景又旋即离开了,可谓来也匆匆、去也匆匆了。
  应该承认,周家庄在当地百姓中的口碑甚佳。在晋州车站及附近一个小饭店,一提起周家庄,当地市民无不交口称赞。他们告诉说,晋州市目前尚存的人民公社并非只有周家庄一个地方,有两三个,但数周家庄为最好。他们的生活水平,总体上也都比其他乡村要好。不过,在我看来,作为一个乡,周家庄还是没有我想象的那么优秀。准确地说,它也就是一个规模较大的自然村庄罢了。就初步观察到的今天这样的水平,仿佛还不及我印象中的家乡公社所在地,当然,这可能是地区差异所致。
  下了公交后,面前是一条宽敞的大路,两旁是建筑较早但还较好的两或三层红砖楼的民宅。沿着走过去,有一个相对高大的门楼,就是乡政府了。有地碑,也有门牌。地碑上刻有“晋县人民政府立”“周家庄”等文字。门牌除了有党委、政府和人大三大班子外,还有一个“农工商合作社”比较引人注目。门内中间一条石铺人行小道,两侧各有几排较老的办公平房,山墙上各有一面黑板报;一条横幅上写有“讲实话,办实事,反对形式主义”的标语。
  此时,还没有到办公时间,但乡政府大门是敞着的。我们不由大着胆子走了进去,并径直走到黑板报前。刚念了几行字,忽然出来一个提着水瓶的乡机关工作人员,问我们是哪里来的,要办什么事情,并说,现在都还没有上班,让我们等上班后再进来。于是,就只好出来,继续前行。紧挨乡政府的是“农民文化宫”,不远处还有“陵园”和“农民乐园”等,因为时间关系,都没有进去。
  向对面一侧的农民住宅群走去。它们都是清一色的前带围墙小院的封闭式两层楼建筑,一户连着一户,组成长长的一排,前后有很多排,几无二样。可见是乡里许多年前就集中规划好的。每排之间没有什么浓荫匝地的树木,巷道也较狭小,但很整洁。此时,已有三二村民们出来散步,或打扫门道。与几位老者交谈,大家都有些诧异,但精神面貌很好。问了一些所关心的事情,有的与网上报道相一致,有的出入不少。经一大妈允许,走进她家里看了一眼。俩老人都愿意交谈,倒是其儿媳见到不速之客,有些不高兴,也就不便多作打扰。我说听说你们这里非常好,所以慕名来学习学习,谁知老人却小声说了一句“不咋地”,给我留下很深的印象。
  可能是北方的特色,每家每户都不见猪圈和鸡窝,这在我的家乡是不可想象的。说蔬菜都是到集市上去买,但也不知道集市在哪里,在所经的路道上一处都没有看到。不仅没看到农贸集市,小商小贩等也不见踪影。后来,经过一个幼儿园,又经过一个叫作“金河”的阀门厂,规模颇为不小。这可能就是周家庄人的命脉所在了。这时,已到上学和上班时间,东来西往的人流和自行车、摩托车流,纷纷朝里涌去。而我们也没有更多时间再作停留,只好挥手而别了。
  这次短暂的走访,总的印象是,周家庄总体发展不错,有些初步小康的味道。起码家家户户住得宽敞整洁,富余劳动力就地作了安排消化,群众的物质生活和精神面貌都较好。尤其考虑其集体化因素,在到处皆“小岗模式”的大背景下,不管风吹浪打,“我自岿然不动”,并能取得今天这样水平,更其难能可贵。如果用竞赛、竞争的眼光来看,那么它好于当地一般“小岗模式”的村庄或许也是不用怀疑的。不过,它大体也就是一个“越过了温饱线”而还没有“跨过富裕槛”的格局。
  由此我想到,就其思想的本源和初衷来看,人民公社构想本身显然是一个伟大的创意,而作为一种制度安排,它对千余年来人们所翘首企盼的“均贫富”理想社会形态的实现,也无疑是一种积极的探索和伟大的实践。然而,它如今毕竟已被废弃了。换句话说,代之而起的“小岗模式”,也曾有过短暂的辉煌,或许更适合当前的国情,更受广大农民群众的欢迎。因而,眼下我们所要做的,不应是匆忙地废弃这个模式,而是要继续地坚守。如周家庄的集体化一样,坚守而不是废弃,也是一种发展之道。
                          (2009-8-17)

东坪村民 发表于 2020-7-5 22:02:29

10 楼: ctz4221141   关注于 2009-08-28 14:17发表

跟着止木先生说话(12,完)

止木先生的话说完了,我也该结束了。止木先生的““为小岗辩”,毋庸讳言,实质就是为大包干后的农村新体制而辩,为30年来以大包干为精髓的新政推动下的农业农村农民的发展和进步而辩。”的。辨的原则是什么呢,止木先生说了,“针对有关网友所谓“研究小岗”的系列论题,我所想表述的意思也很简单明了,即小岗不是不可以“研究”的,但“研究”一定要真诚厚道,“研究”要有利于维护党的现行农村方针政策的执行,有利于诠释或解决现实中的问题。”,可见这个东西是何等的尊贵。是不是具有1990年上海的皇甫平的遵命之作的伟大意义,那我就不好揣摩了。我记得那个时候,上海的文章似乎抛出了四篇,“北京木得很”,才跑到深圳讲话,到武汉的时候捎话给北京,不行就下台。不过还好,北京很听话,立即通电全国支持,有那么点吴佩孚的味道。其实,这也没什么的,孙中山不是把中华民国的总统宝座交给袁世凯了吗?军队始终是左右国家命运的可靠力量。
止木先生的话是很漂亮的,如果取其精华,就是“分田到户”,现在人们质疑的就是觉得这个“分田到户”“只能不断走向两极分化,并不能达到共同富裕。”,而且这个“分田到户”只会阻碍生产力发展。特别是国家把这种精神做为国家战略,渗透到社会的角角落落,已经使我们这个这个国家处于十分危险的境地。好在我们的军队还没有私有化,我们的政权还没有完全的私有化,我们的人民还没有被私有化的获益者逼到绝路。这也许有些危言耸听,但是,端倪不是没有。美日韩军事同盟的强化,日本“有事”范围的扩大到台湾海峡,南海的蚕食,和印度的调兵遣将,以及为了打击“恐怖主义”安插到我国身边西南部的美军军事基地等等,世界上不少人想把“大东亚病夫”的帽子再给我们带上的愿望我们不可不思考。国家内部,我们一直做着“让部分人先富起来”的工作,我们形成了这样的法律体系,以至于有人说,我们实现了从和工人农民合伙搞资本家的鬼到和资本家合伙搞工人农民的鬼的伟大转变。我们为什么感到需要稳定?我们的突发事件为什么愈来愈多?难道不需要思考吗?
随便举几件事说说,也许就可以知道这个错误对于国家的危害。比如教育,市场化得学校我们见得不多,但是受市场化侵蚀的学校我们是举国皆是。农民的孩子,工人的孩子,本来能够考上的就不多,就是享受贷款待遇上学了会怎么样呢?其一,需要尽快还款,其二,需要让自己的父母日子好起来,这不为过吧。这样一来,他们工作的目标会是什么呢?矿产,据说是国家的。但是除了大企业外,大体上是集体的名义,个人承包的,满山遍野的窟窟隆隆,浪费了多少资源,惨死了过少井下工人。卫生,别的不说,国家自豪的说,我们降低了多少次的药品价格,可是药价为什么愈来愈高呢?
似乎有个什么人说过这样的话,叫做“透过现象看本质,通过效果看动机”。看看这30年都有了什么效果,就知道我们国家都干了些什么!止木先生们,你们究竟要干什么?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旧文记忆之《跟着止木先生说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