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杨 发表于 2014-3-28 10:27:08

钟祥一男子缓刑期间滋事吸毒再收监

在缓刑期间,仍然寻衅滋事,吸食毒品。近日,钟祥市人民法院撤销了对当事人王某缓刑的判决。  现年25岁的男子王某是钟祥胡集人。2012年4月1日,王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钟祥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今年2月15日晚,王某在胡集镇一超市购物时,随意殴打他人、损毁财物。经对王某的尿液检测,其还吸食毒品。根据上述事实,钟祥市公安局遂对王某寻衅滋事的违法行为给予行政拘留十日,吸食毒品的行为给予行政拘留十日,合并执行二十日的处罚。  法院认为,王某在缓刑考验期间内,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遂撤销对王某缓刑三年的执行部分,并对王某收监执行原判有期徒刑两年。

静儿 发表于 2014-4-5 21:18:47

认识还没有提到一定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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